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_实践合同各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9:29:14 人阅读
导读: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借用合同、民间的借贷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寄存合同合同等属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借用合同、民间的借贷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寄存合同合同等属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区分两者最大意义在于:实践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包括给付,违反了至多产生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属于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诺诚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不包括给付,违反产生的是违约责任,属于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这里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大于等于信赖利益的损失。诺成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目前,赠与合同和质押合同不再是实践合同,现归属于诺成合同。只所以区分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应该是为了促进市场机制的良好运行,比如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签订以后合同成立,如果银行到期不给放款,那么违反的就是违约责任,在这里是大于缔约过失责任得;而个人之间的借款,是否交付定金,是否交付保管物是决定合同是否成立的必要条件,实践合同的交付灵活性,有助于整个市场更高效的运作,定金的多少,保管物交付的与否作为成立是否的参考标准。

一、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使用借贷、保管、运送等都属于实践合同。

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1、成立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实践合同又叫要物合同,它除了要求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要求交付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

比如赠与合同,签订合同把东西赠送给你,这时合同虽然签订了,但并不生效,只有把东西真的给你了,才生效。建设工程合同不需要交付标的物,所以不是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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