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_醉驾,酒驾,是如何处罚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6:55:46 人阅读
导读:爱喝酒的司机们必看:醉驾与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吊销的处罚,罚款1000~2000元。醉...

爱喝酒的司机们必看:醉驾与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吊销的处罚,罚款1000~2000元。

  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驾驶证作废并罚款,重点为5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禁驾)。

  3.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驾驶证作为并罚款(5000元),禁驾5年之后可驾驶营运车。

  4. 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驾驶证作废并罚款,禁驾10年之后不可再驾驶营运车。

  5. 饮酒或最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1~4条指在没有发生事故时的处罚标准,其中酒驾违反的只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法条,处罚的标准自然也只是按照上述规定。但是最佳已经触犯了刑法,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在没有发生事故的前提下也要坐牢,一般为拘役1~6个月。不过醉驾如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话,那么量刑则要依据刑法相关条款综合事故分析了,这点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普法。

危险驾驶罪概念简述

上述内容说明了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除此之外如在公共道路追逐竞驶(俗称飙车),或从事校车驾驶严重超员,亦或者违反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而危害到公共安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危险驾驶罪。处罚的标准同样是拘役和罚金,不过这还是在没有导致严重后果的前提下进行的量刑。不过触犯危险驾驶罪必然会让人生存在污点,因其属于【刑法】的第131条规定,有这种违法行为则是犯罪分子了。

至于以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了事故,其量刑标准并没有成文的可参考规定。但如果导致事故后有悔罪表现并且主动自首则可能争取到减刑或缓刑,如能够得到交通事故受害方的谅解则事故则可以得到轻判。但如果存在肇事后逃逸或情节恶劣,亦或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类事故则从重判罚,不同等级可参照3年以下、3~7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还是那句说烂了的老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或者找代驾,做不到这三点导致事故不论结果如何都应该封顶处罚,否则这些司机总会一错再错直到导致严重的后果为止,醉驾真应该直接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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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喝酒开车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虽然有,但是过轻,这也是造成目前酒后驾车,并且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017年醉驾处罚标准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感谢系统邀请,题主,醉架应当承当危险驾驶罪,酒后驾驶,绕乱别人正常行驶,至于取保候审后开庭怎么宣判?这要看醉架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如果只是醉驾,没有造成伤害,开庭只能予以警告!宣判无罪释放。若醉驾造成交通设施、及人员伤害!就得审判赔偿问题,理赔问题了结后,根据醉驾危害后果来决定,若问题严重!那就取消他的终身驾驶权利,如没有造成重大伤害,只能开庭审判,予以记过警告,宣判无罪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设定“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主要是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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