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户儿子其他子女有份_老人把房子公证给我以后,别的子女有没有权利分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5:06:18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这类问题经常发生,想要追回房产比较难,简单分析一下:真实案例分享张鹏(化名)与父亲跟共同生活,为方便照顾,张鹏把老人接到家,老人房子一直空置。张鹏有一...

感谢邀请。这类问题经常发生,想要追回房产比较难,简单分析一下:

真实案例分享

张鹏(化名)与父亲跟共同生活,为方便照顾,张鹏把老人接到家,老人房子一直空置。张鹏有一个哥哥常年在外地生活,不经常来看老人,2018年6月,哥哥回家看过一次老人,2018年9月老人去世。张鹏和哥哥料理完老人后事后,哥哥拿出老人遗嘱,主张房产,张鹏气不过,因为哥哥根本没有尽到赡养老人义务,不应该独得房产,随即向北京市丰台区人们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败诉。法院判决理由是,遗嘱真实合法有效,赡养义务是子女义务,与取得遗产无关。

父母有权任意处置自己财产

不管是父母生前财产,还是去世后的遗产,父母作为房产所有人,有任意处置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子女无权干涉。遗产继承只是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情况下发生,按照顺位继承和平分原则,如果老人有意愿将房产给任意子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赡养父母是义务,与取得父母房产不能划归等号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赡养老人就应该得到财产或者多分财产,这是不对的。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财产取得要根据父母意愿。老人处置财产考虑因素很多,子女生活状况,子女尽孝情况,甚至考虑到孙子孙子女下一代因素,偏心情况确实存在,但是并不违法法律规定。

存在追回可能性情况

如果是老人生前赠与子女财产,追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是遗产,存在可能性。如果遗嘱存在瑕疵或房产过户存在瑕疵,可以主张分得遗产,但是考虑到已经房产过户,只能要求进行现金补偿,这类案件发生很少,取证也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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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证赠与你还是公证遗嘱以后给你?如果公证遗嘱以后给你,则以后其他子女不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是公证赠与给你,在你办理过户之前,老人可以再撤销这种赠与

可以这样做。父母健在的话,父母的房子卖给儿子。按买房时房产部门鉴定价格。起草协议。按照。几个兄弟姐妹几分儿的原则。写清楚。在父母过世后可按比例分配。资金有儿子支付。如果父母不在世了,可有所有兄弟姐妹。

一,到公证处同意放弃继承权。将房产过继给儿子。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由继承的儿子。将房产市场价格。刨去继承房产所花资金。分成子女的份数。给大家按份资金付款。希望帮到你。

您好!不能分割

按照题主意思,应该是父母买的单位公房,且已经满足过户条件,给到了某个子女。

这种情况下,意味着房屋的产权人发生了变更,已经不再是父母的,而是变更产权后的子女的。所以,父母不再有处置权利。相应的,其他子女也就没有权利分割“已经不属于父母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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