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恐怖法按照什么原则_反恐怖主义基本原则是?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3:20:25 人阅读
导读:根据《反恐法》第三十七条飞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空域、航空器和飞行活动管理,严密防范针对航空器或者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

根据《反恐法》第三十七条 飞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空域、航空器和飞行活动管理,严密防范针对航空器或者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

  《反恐怖主义法》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之规定: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至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反恐怖主义是为了和平,保护平民,政府组织对抗恐怖分子的行动,目前联合国有反恐怖主义委员会。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当严密组织国(边)境巡逻,依照规定对抵离国(边)境前沿、进出国(边)境管理区和国(边)境通道、口岸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物品,以及沿海沿边地区的船舶进行查验。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此法是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的一部法律法规。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是关于对恐怖行为的起诉与刑法衔接的内容,就是对恐怖行为的定罪判刑按刑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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