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当然要负法律责任,会构成遗弃罪。年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就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果父母遗弃你可以报警。
遗弃与时间关系不大,跟遗弃方式,地点,儿童所面临的现实危险性有关系有可能涉嫌犯罪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如果母亲有抚养能力,而拒绝抚养义务,情节恶劣时就涉嫌违法犯罪。 但是,如果两人间因为家庭纠纷而女方出走,构不成遗弃。 但你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 相关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对于年老、年幼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一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虎毒不食子,生下孩子,父母就应该承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直到孩子成年。
有些父母不但法律意识淡薄,亲情更是冷漠,为了自己的私利,将亲生骨肉残忍遗弃。孩子运气好一点被好心人收养,算是给了活命的机会。运气差一点被冻饿而死,来这个世间一场还未看到繁华尘世就被父母扼杀,何其悲哀!
还有一些未婚生育的女人,生下孩子冷漠的选择遗弃。有些家庭看到孩子有生理缺陷或者有先天性疾病,为了避免孩子拖累自己,依然选择遗弃孩子。在这些人心目中,一条鲜活的生命被漠视,为的只是自身的利益,多么残忍!
抛去孩子的母亲当然犯法,如果孩子未成年就遭到母亲抛去,母亲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遗弃罪。
遗弃子女可能会涉及到遗弃罪,但并不是所有的遗弃行为都属于遗弃罪的范畴,所以具体需要根据情况来看。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举例: 27岁的何小姐是宁波人,在一家服装店做售货员。两年前,她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大其两岁的江西人马先生。两人很快相恋,并在当年结婚。去年下半年,何小姐生下一女,但夫妻俩的矛盾却越来越多:两人都爱玩,还各玩各的,经常不在家,孩子则丢给马先生的母亲带。有时,婆婆也会数落何小姐,身为人母一点不尽责。但何小姐认为,养孩子不是她一个人的事,丈夫既然不管,凭什么叫她管?随着矛盾升级,夫妻俩最终吵得不可开交。今年3月初,何小姐到江东法院起诉离婚。对于财产分割,他们倒没多大分歧,最大的矛盾居然是两人都不想要孩子,“我一个女人,带着小孩以后怎么找对象?”“我一个男人就能带孩子了?”……法官几次劝解未果后,告诉何小姐,孩子还这么小,如果他们非要离婚又不能达成调解,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何小姐一听就急了,“凭啥判给我?现在女人找对象本来就难,何况离过婚的。我要再带个小孩,那以后都别想再结婚啦!给他好了!”对此,马先生双手一摊:“我家里穷,工作又差,每月工资才1800元,让我养女儿不是叫她跟我喝西北风吗?你家里条件比我好,当然跟你了。”何小姐听后,嗓门一下大了,“判给我,我就把她送到福利院!”法官一听,赶紧告诫何小姐,如果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可能构成遗弃罪。对方听后,也有些沮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还是不离了,至少现在有人带孩子。”昨天,何小姐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