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_撞人后车主需要先垫付医药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21:45:51 人阅读
导读:车祸导致伤者住院,到底应不应该垫付医药费?其实这个问题也没有这么复杂,关键还是一个认识问题,自己素质和能力问题。其实纠缠谁该垫付医疗费,垫付不垫付医疗费都没有实...

车祸导致伤者住院,到底应不应该垫付医药费?其实这个问题也没有这么复杂,关键还是一个认识问题,自己素质和能力问题。其实纠缠谁该垫付医疗费,垫付不垫付医疗费都没有实际价值,关键还是要保障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其实从发生交通事故开始,从交警出现场以后的初步判断开始,大概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基本上心中就有数了,交警正式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实际需要十天半月左右,但是在事故责任书没有认定之前,该抢救的时候要抢救,该支付医疗费用还是要支付,因为病人受伤如果能得到有效的治疗,可以减轻病人的痛苦,如果治疗得好,伤者恢复比较快,对于大家都是一个解脱,今后的伤残等级可能会更低,有利于减少后续的经济赔偿和伤残辅助器具的赔偿。

如果通过交通事故现场初步判断,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很多人的思维都是千万不要盲目地垫付医疗费,其实这种观点是极不负责任的,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虽然谁也不希望出交通事故,但是既然出了就该负起自己的责任。这种责任就是积极协助伤者家属,履行垫付医疗费用的责任和义务。现在的车子都是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的,交强险垫付医疗费的额度只有一万,所以病人入院以后,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如果能够垫付医疗费,这不但体现了主动担当的精神,同时也体现了法制精神。如果属于全职的人,垫付医疗费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除了交通事故以后,除了交强险可以垫付一万元的医疗费以后,可以立即启动第三责任险垫付医疗费用的工作。当然这个需要保险公司的配合。负责任的保险公司都会积极配合的。一般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的比例在60%左右,比如伤者住院以后,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需要出具医院的缴款证明,然后手工填写垫付款申请表,通过微信发给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当天就能收到垫付的医疗款。第一笔医疗款在使用到差不多的时候,就可以申请第二垫付,只要及时办理申请,基本上不用伤者家属或是肇事司机个人垫付多少医疗费用的。

如果双方负同等责任的,需要双方垫付同等的医疗费,如果负主要责任的,需要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多垫付医疗费,如果属于负全部责任的,需要垫付全部医疗费。在这里我要强调的观点是,这并不是道德绑架,这是作为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驾驶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反正都是保险公司在出钱垫资,自己要做的只是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这个工作量也不大,花几分钟填好申请,通过微信发给理赔人员,下午钱就可以打到伤者账户或是医院账户,这对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影响。垫付医疗费以后,伤者出院以后还涉及到按照事故责任分摊医疗费用和其他赔偿费用的问题,这个钱迟早都是要支付的,而且大部分是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保险赔付限额不足的部分,才需要本人来支付,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

综上所述,出了交通事故导致伤者住院的,负事故主要责任或是全部责任的一方,是完全有必要垫付医疗费用的,而这个医疗费用并不是由本人来承担,主要是积极协调保险公司来垫付,但是保险公司垫付需要一定的流程,作为司机要积极向保险公司提出垫付申请,一般保险公司都会按照60%左右的比例垫付的,其实个人负担的部分比较少,上述讲的,都是我亲身经历的经验之谈。

撞人后的原则是不垫付医药费。

首先,事故发生后不要害怕,立刻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如果对方伤重打120急救,然后留在现场等交警。

不要垫付医药费,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资料都给他。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队要验车报告,如果不给你,你就立刻到交警同栋办公楼找到"行政科"提出行政复议。

然后拿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不需要交停车费,拿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政拨款专门用于这部分。

如果你要担心自己新车被扣以后存在损失,可以提前自己拍照。

拿到车后干自己的事儿,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

你等对方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垫付医院费用你就说没钱,让他们直接和保险公司联系。如果他们要起诉,让他们连保险公司一起告。

起诉后不用管,保险公司会请专业律师帮你打官司。

你只需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经过上面的过程,对方要么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

如果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继续打官司。你放心大胆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被扣了,过一段时间,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对方,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

法院判下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实在不行就去行政科闹。

关于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完整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发票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

道理上应该,但是实际操作中非常难。其中伤者能争取到的,最多就是交强险的一万,别的就非常难了。

就是这区区一万垫付款,其实门槛也是很高的。首先要伤者住院,实际花费医药费已经超过一万。其次需要医院病历,收费单据复印件,伤者身份证复印件,用药明细复印件,伤者住院号,医院收款账号,以及交警的垫付通知。光这些东西就够跑几趟的。对于重伤员来说,我认为意义不大,像进了ICU的伤员,一天就得一万,做个手术动不动要十几万,即使术前检查跑下来差不多也要一万。

这种事情按目前的规定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医院说,我们不是慈善机构,治病要交钱,不交钱要停药。伤者说,他的车撞了我,应当肇事者交钱。肇事者说,我买了保险,应当保险公司交钱。保险公司说,我们要为国家财产,为全体投保人负责,现在责任不明,我们不能随意拿钱,等判下来再说。。。其实如果是牵扯重伤的交通事故,法院判下来,至少也要八九个月甚至一两年。看看唐山黄淑芬那案子,伤者连房子都卖了,一个字,惨。

有个能试一试的办法,就是在责任明确,已经起诉的情况下,和经办法官沟通一下,能否叫他做做被告的工作,先于执行一部分,但是这起码也要责任分清,已经起诉立案,还要碰上个好法官。

个人看法,最好的办法,是相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交通事故重伤员医疗费垫付的问题如何解决,明确医疗费该由谁垫付,该垫付不垫付的怎么处罚。

原则上不需要垫付,强险和商险就是用来赔付交通事故中车损人伤相关费用的,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和交警,交强险先行支付。医院对车祸中的伤者一般不会太苛刻,知道有保险赔付。你既然说的要不要帮忙垫付,这个就看你自己愿意帮忙否,伤者医院保险公司交警都会希望你关键时刻帮忙。愿意帮忙是好事。救人于为难之中即让你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主动帮忙值得首肯和赞扬。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通知保险公司了没有啊?应该快通知他们支付。

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 110 ,120和保险公司,然后千万不要逃逸,留在现场等交警。

不要垫付,垫付的大多数最后都要不回来,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15个工作日去交警那里要验车报告,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放行通知书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

接下来,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经过以上步骤,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对方不愿意调解, 那就去走法律诉讼,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

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我知道说了上面这些,喷子们,道德婊们又要骂了,你没有道德,你没良心。你不垫付,人家受伤了,回头死了,你就要被判刑了,其实我想说,真要是到快死的程度,你拿钱也真不一定能救回来(除非特别有钱的除外),听天由命,你的钱不能百分百决定他的生死存亡,真要是死了,赔偿金到位,会走缓刑,道德婊们听到这里又会诅咒我们全家之类,但是我想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求我必须垫付,法治社会按法律来,其次,你要是垫付个十万八万,受伤的人及其家属会狮子大张口,纠缠不休(不是全部都会,但是至少大多数都会),交通事故,除了小刮小蹭,只要是积极主动的,多数都会后悔自己的热情和道德心

我认为,我买了保险,我就不应该垫付,最后保险公司一分不少赔给他就得了,只要是合理的,保险公司后期都会支付,另外,刚发生交通事故,指不定最后责任是谁的,为啥非要机动车先行垫付!

车险应该是大家比较常接触的一个险种,很少听说经常开车的人连一点剐蹭都没有的。但是真正到了出险的时候,还是经常遇到很多拒赔的情况

今天咱们说几个常见的拒赔情况,给大家提个醒。

一、第三方责任险不保自家人

案例:夏女士开车快到自己家门口时,儿子听到汽车声飞奔过来迎接,夏女士不慎将儿子撞伤。于是她拿着第三方责任险的保单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结果却遭到拒绝。

第三方责任险保的是:出现事故时,如果责任在本车,那么赔偿事故中另一方的损失。

注意:这里的第三方,除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还有三个不包括常常被忽略:不包括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包括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不包括本车上其他人员。

所以要保障自己人,包括驾驶员的话,还是需要人身意外伤害险或者车上人员责任险。

二、报案必须及时

案例:王先生在过家门口一条小巷时车尾不慎将一名打工仔撞到,当时男子并无大碍,只是蹭破了皮,王先生给了该男子300元私了,结果男子肩膀轻微骨裂,造成一笔医药费。几天后伤者家属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咱们都知道开车出现事故后一定要报案,这个报案是有时限的,而且一定要报两处:24小时内打110向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过了48小时,事都过去两天了,你就说不清这损伤到底是这次事故造成的,还是别的什么造成的,就更说不清事故中的很多细节,保险公司也就没办法认定事故责任了。

三、事故发生后停止使用,等待定损

车险条款规定,当汽车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未经必要的修理就继续使用汽车,致使汽车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也不理赔。

这在什么情况下容易发生呢?就是有朋友开车出现事故后,看着爱车撞坏了心疼,想赶紧开去修理,想着反正撞坏了这是肯定的,保险公司总不会不赔。但是你想,就像一个人都受了重伤了,你还让他自己跑去医院,那不是越伤越严重吗,这种损伤就叫“扩大损失”?等保险公司再勘察受损情况的时候,就很难说清楚什么损伤是事故留下的,什么是“扩大损失”,所以就算有些损伤确实是事故留下的,那保险公司也是有足够的理由拒赔的。

所以在出现事故后,要及时报案,并且还要立即停止使用,等待定损,最好还能在第一时间拍照存证。

四、发动机需要另上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今年7月份,北京下了场暴雨,当时我们专门有一期司聊讲了涉水险,在此重复一下重点:

1、涉水险一般是车损险的附加险,而不直接包含在内,需要另外购买,费用大概在主险5%,所以经常下暴雨的地区的朋友,甚至不常下暴雨的地区的朋友都可以考虑购买;

2、开车不小心涉水熄火后千万不要打火,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肯定不赔,而且发动机肯定基本就报销了;

3、遇到积水时,不要以为我买涉水险了就勇敢地开进去,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另外关于涉水险的一些详情,大家可以去往前翻一翻7月份的司聊。

以上四条是比较常见,而且容易被大家忽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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