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_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6:24:07 人阅读
导读:题主交代的不甚明了。估计可能是对方当事人不服交警的责任认定,提出复议了。怎么办呢?实际上也不必惊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当事人对...

题主交代的不甚明了。估计可能是对方当事人不服交警的责任认定,提出复议了。

怎么办呢?

实际上也不必惊慌。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当事人对于交警的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上级交警提出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当然了,他不能因为不服而不服,他的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和证据,复核基本上是没有用的。

上级交警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在30日内审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然后作出复核结论。

司法实践中,提出复核的不少,但是复核推翻原有责任认定的并不多。所以对方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是他的权力,多数情况下,这种复核其实意义并不大。

复核过程中,简单的事情他们会直接进行书面复核做出结论,如果事情复杂,有可能召集双方或各方当事人征求各方的看法,根据相关证据做出结论。

所以说对方提出复核申请,一般情况等着就行了,如果本方对责任认定也有异议,也可以提出复核申请。必要时可以向上级复核机构提出自己的看法并提交必要的证据。最多一个月,复核结论就会做出来并送达双方。

关于这个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很明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三天之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但申请复核不是随心所欲,想提就提,必须要有事实和证据支撑,如果拿不出有力的事实和证据,提了也是白提。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在五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交通事故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是不会被受理的,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也不会被受理。

上级部门受理后,主要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调查认定程序方面进行审查,一般书面审查,必要时通知当事人到场问询,三十天内,做出结论,如果认为原认定确实有问题,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原单位须十天内作出新的认定,撤销原认定,报上级部门备案。

如果认为没有问题,就作出维持原认定的结论,宣布结论可以当场,可以送达。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故事认定书唯一的救济程序就是复核,不能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曾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属具体行政行为,可复议,可诉;而公安部门认为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2004年12月17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就此问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请示(湘人法工函[2004]36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法工办复字[2005]1号回函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是这样表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王仁根律师)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复核申请。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 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当发生交通事故,人们最关心无疑都是责任,因为责任的划分关系到后期赔偿的承担比例,甚至一些刑事案件的量刑。大家所熟知的比较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况,主要有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一方主责一方次责;双方同等责任这几种。比较少见的就是责任无法划分这种情况。这种情况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因为现场无监控录像,通过技术手段和证人证言依然无法还原事故情况,所以交通对于责任的承担无法确定,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怎么呢?主要有两个方法:第一就是跟对方协商,如果可以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可以按照协商内容签订和解协议,双方按照协议履行。第二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最终决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性质上是事故处理的证据,在送达时签了字,只是表示自己收到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如果因为逾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复核申请。可以向法院对事故的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并对作为事故处理证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提供自己的证据,要求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以法院的认定作为事故处理的证据。

先纠正下,交警不是判决,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至于是不是无责方也不是自己说了算,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离开,是有责任的,至于是五五开还是三七开就得由交警结合具体情况裁量了。

当然,对于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先复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此外,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向其上级交警部门进行复核,上级交警部门应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撤销或者维持原认定书的结论,如果对该结论还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事故认定书上通常都会写明对于认定书不服的处理途径和办法。

2、不服认定书的内容或结论,都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但必须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提出复核。

3、专业的申请复核,建议请律师来起草内容,并补充完善证据。这是律师的专业业务之一。

4、专业的复核申请,能够提高改变复核结果的几率,能够更大可能改变认定书结论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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