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高中属于全日制的学历教育,故高中子女教育支出能抵扣个税,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即便出现矛盾,也是家里孩子多的家庭。话说回来了,有那么多的孩子,不用什么个税扣除,矛盾都多了去了!
这是不可以的,新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了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六大类可以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事项。
其中继续教育,如果从事学历学位教育,可以按照400元每月的标准进行,按月扣除,如果取得职业资格教育的证书是按照3600元进行个人所得额一定要扣除。
两者有区别的是,如果从事学历学位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进行扣除。
如果是取得执业资格教育证书,《暂行办法》是这样明确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所以,虽然2019年我们采取的是全年个人综合收入计税,但是时间是2019年全年的,并不是向前推一年之内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是一个年度一个年度进行的,所以大家还是要了解相应政策。
谢谢邀请!
离婚家庭子女跟随抚养一方生活的,但另一方父或母也要给付子女抚养费。所以,从学理上来说,父母都可以申报子女教育个税的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六条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个扣除办法对于离异家庭子女的教育扣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这个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对于离婚子女教育的个税申报扣除,应该坚持公平合理原则,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核心理念是: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承担了子女教育的各项费用。如果子女教育的费用是生父母承担的,生父母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如果子女教育费用是由养父母承担的理论上不得由生父母进行抵扣,否则将导致不公平。如果子女教育由生父母和养父母共同承担,可以两方父母协商后由一方扣除,但不能各方分别扣除50%。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管理办法》,教育费用牵扯到的个税抵扣包括两方面,一是子女教育,二是继续教育。
我们分别说这两种情况。
1. 子女教育
子女在3岁到博士期间,每个子女都可以每个月扣除1000元。
如果子女在2019年7月毕业,1-7月可以每月扣除1000元,8月份不能再扣除。
这在你刚开始填报个税转账扣除项目事就有,会让你填写子女教育阶段和毕业时间。
如果延期毕业,也可以在个税APP上修改毕业时间,就可以继续扣除。
2.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包含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每月扣除400元,最多扣除48个月。非学历教育,即技能职业资格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一次性扣除。
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可以由父母扣除,也可由自己扣除。
同样,在填报的时候,会让你填写毕业时间,货取得证书时间,学历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可以扣除个税,次月就不能扣除了。
建议大家不要隐瞒或虚报信息,对个人信用会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