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_工期索赔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2:42:30 人阅读
导读:索赔的主要依据:承包商在提出索赔时需要证明自己有索赔的权利和应得的索赔款额和索赔工期,以下是可以作为索赔依据的12种相关参考:政策法规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

  1. 索赔的主要依据:承包商在提出索赔时需要证明自己有索赔的权利和应得的索赔款额和索赔工期,以下是可以作为索赔依据的12种相关参考:
  2. 政策法规文件
  3. 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
  4. 施工合同协议书及附属文件
  5. 往来的书面文件
  6. 会议记录
  7. 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记录
  8. 施工现场工程文件
  9. 工程照片、录像资料
  10. 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
  11. 工程财务记录文件
  12. 现场气像记录
  13. 市场行情资料

很多施工企业管理粗放,算大帐、不会进行成本控制,更没有意识到工期的重要性,导致在工程完工后难以要回工程款,甚至被巨额索赔。对施工企业来说,关注工期就是关注工程利润。现就建设工程领域工期问题进行汇总,希望对施工企业有所帮助。

这些情况可以进行工期索赔!

甲方市场导致几乎所有施工合同,都约定了承包人较重的工期违约责任。当发包人故意放缓工程进度时,若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申请工期顺延,那么不仅成本增加,而且还有可能被反索赔。


1、承包人要时刻关注工期,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期索赔和工期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3)发包人未及时办理许可、批准行政审批手续;(4)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5)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6)发包人增加工作量;(7)发包人设计变更未提前通知,影响关键线路施工;(8)发包人供应材料不及时或供应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关键线路施工;(9)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他工程未能及时进场,或其未按照总包方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造成项目整体工期延后;(10)发包人未能按合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影响工程施工,且经承包人书面提醒后仍无改观,造成后续工程无法顺利进展;(11)发包人未及时对单项工程进行验收,导致整体工程无法继续施工或导致整体工程无法办理验收;(12)发包人原因无法办理竣工手续;(13)因发包人原因无法办理备案手续;(14)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无法施工;(15)合同约定执行政策、法规、规章和政府命令,因前述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在因为上述原因发生工期延误时,施工企业应注意保留证据,以合同为依据,合法、合理的进行工期索赔,要求工期顺延。


2、工期延长申请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如果承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发出索赔通知书,则丧失索赔权利。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法给出准确的工期延长时间的,可以在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预申请”,说明工期延长的事由,待具体延长期间确定后向发包人再次申报。

建设单位回复索赔函件,只认可索赔事件,但是索赔款项要求竣工结算是再进行核算,这样是否合理?

合理的。但是你需要做的是,依照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或者索赔报告。否则,可能面临丧失索赔权利的风险。

作为建筑承包商,也只能最后来算总账,如果工程干到一半,就非常强硬要对单项索赔进行确认,并且及时付款,估计跟业主把关系闹僵了,工程就别想继续做下去了。

对建筑承包商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注意搜集证据,按索赔的程序提交报告,最后竣工之后,来跟业主算总账,来个一揽子索赔。不过,对于高额的一揽子索赔,业主基本是不会同意的,做好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心理准备。

1,最好开始发现索赔的机会

2,商量签好合同和协议

3,对和业主发生的口头协议万确认签字,先草签4,最快的时间找业主签正式的协议

5,要有根据才能很好的索赔

6,索赔的钱要适量

7,和业主打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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