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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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个税改革非常引人瞩目,从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到全新的个税抵扣新办法,经过多次的猜测和分析,如今终于得到最终的确定与落实。
12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项办法》的通知,此通知将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个直属机关,并在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有九章,除了总则、保障措施和附则之外的其他六章,就是这次专项附加的重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
我们先来详细了解一下这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涵盖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统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期限不超过240个月,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不同,按照每月800元到15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及以上父母时,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也就是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只要大家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在纳税前,提供证明,将纳税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后,再将剩余部分,按工资比例纳税。
计算方式:应纳税金额=月收入-起征点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得到剩余金额后,再按照工资所属范围,进行纳税。对我们个人来说,可以说是非常利好的个税扣除办法。
个税专项扣除包括赡养父母、子女教育、个人继续教育、,子女从学前教育开始,接受教育期间,家长的个税可申请扣除1000元每个子女,比如个税标准5000元起交,你工资6000,有一个子女在上学,个税扣除1000后,刚好你不用交个税。这样保障了子女的教育经费,是国家个税改革的创新做法,是实事求是的惠民做法。
想知道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专项扣除作用是,抵减综合所得收入额,让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变小,交的个税变少。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能让我们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这些扣除究竟是怎么样让我们少缴纳的呢?能少缴纳多少税呢?
如果觉得本回答太长,可以看最后的部分的计算,看看我是怎么算出来,全年能少交约5000元税款的。
先从个税汇算清缴公式来看一看,专项扣除在里面的作用是,抵减综合所得收入额,让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变小,交税变少。
2019年个税汇算清缴的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是对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额进行汇算清缴。
我们逐一来解释一下这些名词: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其中,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可见,综合所得收入额指的是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所得。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上班族,属于居民个人,就是普通参加工作的职工,不是企业老板。
“三险一金”您可以理解为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只要您的公司为您上了社保,您个人支出的这部分社保是不用上个人所得税的,因为不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里。
我们经常听一些人说,自己的社保基数低,扣的社保少。或者另一些在大型企业的人,说自己别看工资高,社保上的高,扣得多,拿到手的钱少。
比如,以北京市为例,缴费标准如下表。
假设两个同龄人,都是城镇户口,一个人在企业工作,一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两个人都是10000元的应发工资。
企业工作的人,按照缴费基数的下限缴纳社保,缴纳养老保险289.04元,缴纳失业保险7.23元,共缴纳296.27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按照实际水平缴纳社保,缴纳养老保险10000*8%=800元,缴纳失业保险10000*0.2%=20元,共缴纳820元。
这还不算住房公积金的差别,两个人因为社保缴费基数不一样,缴纳的两种社保就相差500多元!占应发工资比例超过5%!
这还仅仅是一个月的差别!社保缴费基数确定后影响一年,那么一年的差别就是6000多元!
1、子女教育支出
子女的教育支出,从子女33周岁开始,到小学、中学……一直到博士毕业,均可以享受这种扣除。
扣除额是,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额。有一个子女的,每个月扣除额1000元。有两个子女的,每个月2000元,以此类推。
父母均可以,按照各自50%的额度扣除。比如一个子女,可以父亲每月扣除500元,母亲每月扣除500元,或者由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
2、继续教育支出
如果是接受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每月400元扣除额,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如果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每年3600元扣除额。
3、大病医疗
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除去医保报销后相关的支出,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在80000元内的,据实扣除。
通俗地讲,据实扣除是有多少扣除多少。
就是说,你在医保外自付部分花了X元,15000<X<80000,就扣除X元。
本人医药费,由本人或者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偿还期240个月之内,每月扣除1000元。
住房必须在中国境内。此项专项扣除不得与房租支出扣除同时享受。
本人未婚:本人扣除。
本人已婚:可选择本人或者配偶扣除。如果本人和配偶在婚前各自首套买房有贷款利息支出的,选择一套房由购买方扣除,或者双方各自扣除自己那套的一半。
5、住房租金支出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租房居住的纳税人可以扣除此项。不同城市的标准不同,每月扣除额是1500,1100,800三档。
住房必须在中国境内。此项专项扣除不得与住房贷款支出扣除同时享受。
本人未婚:本人扣除。
本人已婚:如果本人与配偶的主要工作城市相同,谁承租谁扣除。如果本人与配偶的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分别扣除。
6、赡养老人
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赡养一位及以上60岁以上的父母,或者子女均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每月扣除额,独生子女是2000元。
非独生子女,共同扣除2000元额度,但是每人不超过1000元。
关于非独生子女,每月的扣除额可以平均分摊,比如四个子女,每人500元。
或者四个子女约定分摊,但是每个人都不能超过1000元。或者父母指定由谁分摊,也是不能超过1000元。
这两个名词有点难懂,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两个重要内容。
前面计算出来的是需要上税的收入金额,叫做计税基础。
下面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实说了这么多,你可能觉得太麻烦了,直接往下看,马上告诉你,最低能省多少税款?
1、三险一金交的越少,个税越多
以上面我们提出两个应发工资同样是1万元的同龄人为例,一年社保缴纳少6000元,这6000元进入了计税基础,至少要多支付个税6000*3%=180元。
看看,社保如果按最低基数交,要多交个税180元,不划算吧?
2、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越多,交税越少,全年少缴税4560元
6项专项附加扣除,一个人最多能同时享受5项。因为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两项不能同时享受。
因为大病医疗是据实扣除,就是有多少就从计税基础中扣除多少,所以这项不算。
其余享受4项专项附加同时享受的话,带来的好处是:减少计税基础7万元!
每月享受的计税基础的减除金额为:子女教育支出2000+赡养老人2000+继续教育400+住房租金1500=5900元。
每年可减少个税的计税基础=5900*12=70800元。
按照个税最低税率3%的交税档次计算,36000元为3%税率,其余34800元为10%税率,全年可以少交个税:4560元!
36000*3%+34800*10%=4560元。
所以,个税的各类扣除项对个人非常有用!全部符合条件的话,可以节省约5000元税款!
你要不要呢?
个人关点,雪上加霜
商品房预售合同没给我_房子买了,贷款下来了,为什么合同售楼那边一直拖着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