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无缘无故解雇员工合法吗_私人老板突然解雇你如何维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2:26:19 人阅读
导读:你好,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给你双倍工资;其次:你在公司工作已经一年以上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与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

你好,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给你双倍工资;

其次:你在公司工作已经一年以上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与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不能将你无故开除,否则要承担经济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再次:无故克扣工资,是法律所禁止的;

针对这些情况,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或者仲裁委员会反映

路飞说职场有幸为你回答:首先公司辞退你必须向你出具书面辞退书,如果只是口头辞退,你就继续打卡上班,不然你一旦不上班,公司不承认口头辞退你,就造成是你自己旷工自动离职了,这样一来就无法申请补偿,所以无论公司以什么理由辞退你,你必须要求公司给予书面辞退书。因为公司辞退员工包含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公司无故开除或者辞退员工,理由无根据或者不充分时,需向被辞退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无故开除或者辞退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公司开除或者辞退员工,理由充分和证据确凿时,可无需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属于第一种,所以你在公司辞退你时,必须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辞退书,然后收集相关的证据。

1:在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收集上班证据,比如说打卡记录,工资条,工作安排等等作为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同时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

2:如果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就是最好的证据,加上已经收集的打卡记录工资条等等证据就更加的完善。

最后再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申诉,要求进行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结语:公司无故开除或者辞退员工时,如果理由无根据或者证据不真实时,我们可以投诉至当地的劳动局寻求帮助,而不是一味的退缩,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但是在任职期间我们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在日常生活中遵纪守法,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保护。

以上是路飞说职场的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启发和帮助,感谢支持!

先礼后兵吧。

一般来讲,现在只要不是去黑心小作坊上班,企业都会和员工签合同。正规合同上一定会有明确规定这种突然解雇情况。首先责任方应该不在你,而在公司,则公司应赔付你N+1的工资。具体情况可上网去查,很详细的。

如果讲道理说不通,那就只能撕破脸了。

走正规途径,找劳动仲裁会慢一点,而且你得有相应证据。万一遇上有心计的老板,连个工资单都不给你发的,你这条路就走不通了。

走非正规途径,一是找这个中间人,从中调节一下。毕竟山不转水转的,说不一定,哪天你老板还有事求你呢,可能他就不会做那么绝。

要还是不行,就只剩下跟他玩横的了。看看你老板有啥见不得光的事情,给整理一下,让他知道他做初一的话,你就只能做十五了。

但不管事情发展到哪一步,要注意有理有节,千万不要太冲动。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赔偿金。

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认为企业经济效益好而不愿意离职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劳动者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劳动者认为在该企业没有工作前途或者工作没有意义,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我是律师,致力于研究社会问题,愿意回答社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欢迎评论互动,请给我点个赞。

无故旷工被单位开除是合理的。无故旷工指的是没有打招呼就不出勤,不上班。我所了解的一些公司规定的是无故旷工达到三天或三天以上的,按员工自离,员工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处理。法律法规上没有非常明细的规定,要参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详细解答见视频。

1、劳动合同法(以下法条无特别说明均为此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2、我估计你找不到公司辞退你的证据,合理、违法都要用证据说话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