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听力下降或受损,要先诊断为职业病,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题主要先到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具体在那要到职业病防治院或中心咨询。职业病诊断需要看你的工作史、病史、职业病史、工作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需要与企业共同进行。诊断书发出后,如果你或企业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到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再鉴定为最终鉴定。这诊断、鉴定、再鉴定,步步艰难、复杂、耗时,所以认定职业病不是想象中的简单。有了你和企业均认可的诊断书或鉴定书,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首先是治疗,但是听力受损是不可逆的,即没什么可治疗,也没有什么停工修养,多半只需要调离噪音岗位,即没什么治疗费,也没有工伤治疗假。下一步就是做劳动能力鉴定,看听力受损程度从而认定达到的伤残等级。如果评上等级才有赔偿,评不上则什么都没有,白忙活!以上只是简介职业病认定和工伤程序,实际操作可需要很多材料,一个程序都需要来回跑多次。诊断职业病理应严谨,才能得出公正、科学的结论,所以能不能认定为职业病,和职业病是否与在职企业有关系等,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所以题主考虑走职业病程序前,最好先咨询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首先要确定的不是算不算职业病,首先要初步评估有没机会评上伤残等级。如果医生的意见是可能不大,那么题主就该慎重,评不上等级就是瞎折腾。如果医生的意见是有可能或可能较大,那么才值得走职业病程序。
如果已经确诊为噪声聋,拿到了职业病诊断证明,那么企业要安排你脱离噪声作业岗位,进行必要的治疗康复。不过说到是不是要上班,这个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实践中,职业病人除非那种评残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一般的都还是上班的,安排一个比较轻松一点的岗位。
基本不可能了吧,一般你鉴定为职业性噪声聋以后,必定不能再次从事和噪声相关的作业。 一般脱离噪声岗位了,自己又加重了,肯定自己负责啊。 如果有企业明知道你已经进行了职业病鉴定,还安排你在噪声相关岗位作业,这不是明摆着找死吗?
是的国家标准是这么规定的,相关专家根据噪声所致噪声聋时间这么规定的,但也有可能个别人敏感体质的不到3年就可以造成听力严重下降,但一般职业健康查体过程中都提前发现了,但一般情况下接触噪声接触不满3年不会造成噪声聋,有资质的诊断机构也不会给出诊断,这样用人单位会提出疑议,但如果工作时间不是每周40小时工作制,而是超冠军每周40小时工作制可以换算计算是否超过3年,是接触噪声作业时间,不是进行公司时间,以前接触过噪声作业也计算在内。
第一,需要你鉴定你的工作环境是否噪音影响,第二,需要到职业病防治中心进行鉴定,如果被鉴定为职业病,当然可以去认定工伤。
首先你的工作环境是否会对你耳聋造成影响,其他人有没有耳聋?
想要诊断噪声聋,必须满足相应的职业病诊断标准的规定。GBZ49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中有如下规定:符合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者,根据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和高频4000Hz听阈加权值进行诊断和诊断分级:a)轻度噪声聋:26dB~40dB;b)中度噪声聋:41dB~55dB;c)重度噪声聋:≥56dB。建议你去当地有噪声聋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去做电测听检查。
听力高频受损,受损到什么程度?如果能够满足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就可以认定为职业病。建议你先去当地有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去咨询一下。你先问问当地卫生局,他们会告诉你哪些医疗机构有这个诊断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