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范围有哪些_什么是劳动仲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8:55:36 人阅读
导读: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立案、仲裁、裁决。一、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立案、仲裁、裁决。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

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希望能够采纳,谢谢。

单位的做法显然是违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的。

建议做法:

1、你工作4年的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工牌、工卡、工作证、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工作邮件、工作往来记录、因公出差记录、扣款罚款记录、报销单等,所有能够证明你曾经在这里工作的书面文件。

很多人往往不注意收集这类资料,其实现在非常方便,签字的、重要的或者有必要的东西都拍照留存即可。

2、节假日上班的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中的材料,加上节假日电话短信记录、工作邮件、QQ微信钉钉等与工作相关的记录、与外部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往来记录、节假日上班加班工作内容相关的记录等。

同样最好拍照留存。

3、社保违法

提供工作记录、劳动合同即可。

社保违法是以后稽查的重点,并且将在2019年开始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社保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起诉要求补缴,并补偿损失等。

因为涉及的环节、流程和资料较多,建议寻求相关法律援助,由专业律师负责进行计算和沟通、诉讼等。

按照题主的描述:

1、单位单方面非正常所谓开除员工,应该根据工作年限,赔偿员工2倍工资,即2倍*4个月(工作年限4年)*月实际工资

2、补偿员工加班费,严格按照劳动法,你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的话:平时8小时之外加班1.5倍小时工资,周末2倍,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法定假日3倍

3、单位必须补缴社保,并承担因为没有按期缴纳社保给员工造成的损失,比如购买资格受限、子女入学受限、车辆摇号受限等造成的损失。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该怎么解决呢?社保确实是不会直接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如果说你所他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建立相应的社保账户,也没有给你缴纳过任何社保待遇的话,我们直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

但是如果说你所到的企业单位正常的给你建立了相应的社保账户,只是没有按时完成相应的社保交费,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劳动仲裁处理的范围,而是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是社保部门旗下的二级部门,所以说他们是有责任和义务来正常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为我们的员工来缴纳社保待遇。

所谓的经济补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就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说你符合这样的条件,那么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要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它的补偿标准是,你每在工作单位工作一年,那么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越长,那么你享受到的补偿待遇相对应的也就会越高一些,同时你还可以获得失业金待遇的领取。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劳动仲裁指的是什么?

说明了有不少企业没有真正按着劳动法办事,对待员工有很多违法事情发生,员工没有办法,只能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有就是劳动者越来越多的知道只有法律才可以为劳动者说话,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这是件好事,但是我们还是企业不要违法,要爱护劳动者,要遵守劳动法,要维护员工合法利益。

首先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明确公司缴纳社保,双方签的劳动合同时间长短,短期合同一般公司把社保费加到工资里了,但需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出来,长期合同工也有把费用附加到工资里的但比较少,主要还是看双方劳动合同如何签定。

我们不行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把农民工讨薪变成老板按时发薪。这就需要立法。把讨薪所产生的成本。比如误工费。路费。伙食费。等等加到欠薪者的身上。因为是由于他欠薪才产生这么多多费用。所以就应该由他来承担。这样讨薪的不用担心成本高而承受不了。而不走正常渠道讨薪。欠薪者由于承担了讨薪者的费用。这对他也是很大的压力。所以他也会积极的解决问题。这样把单方面解决变成双方解决。会有很好的效果这样恶性欠薪。和恶性讨薪就会少很多。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尽快立法解决讨薪难问题。

何南回答:

你好

各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材料细节略有不同,但是下列材料必须提供:一、你本人的身份证;

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首先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并得到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后,以劳动监察大队处罚决定书代替。同时要提交工资条、银行流水、出入证、门禁卡、工作牌、奖惩文件、证人证言----反正能证明你在这里工作的都行;

三、欠薪或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四、《仲裁申请书》本人诉求,要求赔偿的事项及金额;


另外,劳动仲裁部门那里有免费的法律支援服务,你可以申请法律支援,按照律师要求提供各种材料,对你打赢官司有极大帮助,特别是诉求金额方面。

我是何南,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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