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安置人口认定办法_动拆迁应安置人口认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2:01:08 人阅读
导读: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都是拆迁应安置的人口。《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都是拆迁应安置的人口。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农村拆迁安置认定人口人数方法如下:

一、本市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二、本市农村常住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很高兴受邀回答您的问题!

由于您的描述过于简单,很多信息未能捕捉到,所以您的问题只能简单分析一下,最好您能明确具体信息:1、什么时候结婚?2、结婚后是否居住在本村生活?3、户籍是否迁入拆迁村子?4、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是否出资出力建设?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5、原来是否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6、拆迁时拆迁主体单位是否公布了拆迁安置方案?方案里面针对有效安置人口认定的条款是否合理?7、安置方案是否经过听证修改?8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否签订?征地批复文件是否公开?只有当这些问题清楚了以后,才能准确的分析出您现在所遇到的情况。

下面我只能简单的说一下不能享受补偿安置的情况:

1、在其他地方享受过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不被认定为有效安置人口;

2、户口没有迁入拆迁村子里,也不在该村长期居住生活的,一般情况下不被认定为有效安置人口;

3、户口迁入拆迁村子里,不享有土地使用权,也不在该村长期居住生活的,一般情况下不被认定为有效安置人口;

4、户口迁入村子里,长期居住生活,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拆迁是安置房以房屋拆迁面积调换的,不以人口为准,以宅基地房屋面积大小确定,即“拆一还一”政策。

以上仅以我老家拆迁的政策来回答您不能享受拆迁安置的情况,因为您的具体信息不明确,分析起来有很多情况,所以从反向来告诉您,您可以参照对比一下,如果您不是上述所说的情况,那么您可以享受到安置的。

如果您所说的拆迁办不给您确认,您可以寻求行政和司法救济途径。依申请信息公开确定征收拆迁的合法性。若违法可以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拆迁办垂直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个维权救济途径呢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帮您代理,毕竟拆迁的利益还是关系到一个家庭的!请尽早收集证据进行维权!!

上海农村私宅拆迁分两种情况。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农村拆迁按人口分房,未成年独生子女国家有什么补偿政策吗?


谢谢邀请,农村房屋拆迁,如果按照人口进行分房,国家没有强制对未成年独生子女国奖励的政策,都是按照一人次计算。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城郊或农村旧宅拆迁、土地征用已成常态化。有拆征就有安置补偿,并且以每户的人数来计算,其价值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不少家庭为了能拿到更多的安置补偿,通常都会提出对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照顾问题。

我国目前关于农村房屋拆迁没有统一立法,只能由各地政府自行制定“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在安置补偿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待安置人口进行界定,对被征收房屋面积进行认定,大多数地方都坚持产权置换与按人安置相结合原则,采取三种补偿方式:一是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提出在搬迁后自行解决住房并作出书而承诺的,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提出中请,可以提取补偿安置款;二是房屋产权调换,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一般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提供拆迁安置房给予产权调换;三是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另行批准宅基地的方式进行补偿。

无论采取哪一种补偿方式,如果按照人口进行安置,对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补偿照顾问题,都是依据各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但是笔者查询了全部条例,大部分省份仅规定在分配土地补偿费和(或)集体收益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可增加一人份额。但是很显然,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属于村民私人财产,不属于集体资产和财产,是对村民私有房屋所有权消灭的一种补偿。而且农村房屋拆迁也不属于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故没有强制性的固定对未成年独生子女进行奖励,当然有条件的地区对未成年独生子女进行奖励也不禁止,更不反对。

因此,农村房屋拆迁,如果按照人口进行分房,从国家层面是没有对未成年独生子女国的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享受和其他同村相同的待遇,都是按照一个人次计算。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