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还在上班还是已离职?如已离职,理由原因?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小编回答如下:
一、关于合同
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同时你也在单位继续工作,并且单位也没有明确辞退你。这个时候就代表着你们已经续签了劳动合同。(虽然没有纸质合同,但是实际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1:
劳动部曾经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依据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劳动者仍然在单位工作,同时单位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二、关于你说的赔偿
现在阶段(未超过一个月)是没有赔偿的,因为你们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你最多能做的是要求企业签纸质合同。
如果这个时候公司辞退了你(未超过一个月),需要支付N(多少年补偿多少个月)+1(6-12个月补偿一个月,否则补偿半个月)的补偿金+1个月的待通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这几天的日薪。
如果未签订时间超过一个月,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要求公司首先补缴你的社保,然后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可以选择随时离职。
三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给续签,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主张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大致是工作1年补1个月工资,不足1年但满6个月也补1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就只能补半个月工资。补偿的工资标准是你离职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值。
第二,如果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比如已经连续和公司签了2次以上含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名词备注: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约定了一定期限的,比如2年或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也不是约定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
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题主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题目,本案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想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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