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公司工龄可以叠加吗_职工出厂不满一年工龄能否累加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3:26:52 人阅读
导读:能累加。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

能累加。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谢谢邀请,让我回答这个问题,就我掌握的情况,回答如下:

首先,应该知道,现在已经没有工龄,不涉及到工龄计算的问题,自从国家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后,工龄已经被缴费年限所替代,所谓缴费年限,有两个方面。

第一,视同缴费年限,实行缴费制度之前参加工作,实行缴费制度之后办理退休的,属于中人,都有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工龄,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需要转移档案,因此,在你办理调转时,必须把人事档案转到接收单位,在办理退休时,由社会保险机构审核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如果没有档案,或者是不办理档案转移,视同缴费年限会不被认定,会对职工退休待遇,有不小的损失。

第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办理调转时,需要办理缴费关系转移手续,到社保局开具缴费证明转移单,交给接收地社会保险局,这样才会和你今后的缴费无缝对接。不会发生中断。

以上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称为缴费年限,计算退休养老金,是根据缴费年限计算的,而不是根据工龄计算的。

如果统筹范围内调转,只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资金,如果调出统筹地区,是要转移资金的。

各地的转移流程可能会不一样,最好还是先到社保局去咨询下,以免走弯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从道理上讲是可以连续的,但是建议现在就去社保部门查询一下是否可以连续。我1974年插队,后招进地方国营企业,大学毕业后进入事业单位,并在同一局级单位内调动过。2005年作为人才引进调入广州,当时有广州开发区人事部门的调令,档案也放在广州开发区,所交纳的社保资金也汇至广州社保中心。原以为退休后会以1974年开始视同缴费,连续计算工龄,然而在退休前一年(2016年),我去社保中心查询,社保中心要求出具广州开发区的调令,同时,也要求出具在同一局级单位内调动的市人事局的调令,否则,工龄不能连续计算。而以前湖北的人事机构合并,人员调动,广州开发区也经历了几次行政机构改革,以前的机构撤了,办事人员也退休了。最后几经周折,才办好相关手续,工龄从1974年连续计算。

后面暗自庆幸,幸亏提前查询,否则一旦退休就更难办了。

提问者说的是在同一单位先辞职再重新签定新劳动合同?还是在工作单位辞职后又到新的另单位上班签定的劳动合同?

如若是按老板设套,要求员工先辞职再重新签定新劳动合同,那你要是写了辞职报告的就视为辞职走人了,在签定新劳动合同时就视为新员工,以前工龄清零不作数。

如若没提辞职重新再续签定的劳动合同,那你在单位工作的工龄应累计算工龄年。如若是在这单位工作几年又换了地方跳槽到另一个单位工作,那你原单位工龄年新单位不会认可。

总之,无论在那工作,只要是缴纳社保费的就是工龄年,缴费多少年就算多少工龄,不缴纳社保费的社保局不会承认工龄,也就是说;除原国企下岗职工外、以后不存在有单独不缴纳社保费的工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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