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死后公证有效吗_自书遗嘱必须做公证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3:11:27 人阅读
导读:有没有公证,并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存在多种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所以,原则上,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能够公证的话,尽量选择公证。按问题...

有没有公证,并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存在多种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所以,原则上,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能够公证的话,尽量选择公证。

按问题所描述的情况,该遗嘱应当属于自书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所以若是自书遗嘱,由本人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样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很多情况都将打印遗嘱作为自书遗嘱。一般来说,若不是自己亲自打印的遗嘱,原则上属于代书遗嘱。根据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所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符合相应的形式,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您好,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了解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定义和区别: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遗赠受领人。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才生效的单方、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权利,遗嘱人不得把债务转移给受赠人。

概括遗赠,即遗赠人将自己全部的财产权利和义务都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

特定遗赠,指遗赠人在遗嘱中,特别指定将自己的某项财产赠给某受遗赠人。

附义务或附条件的遗赠,或称附义务的遗赠,是指遗赠人在遗赠中附有某种义务,受遗赠人只有履行了该义务,才能获得受赠财产。

遗赠与遗嘱的区别如下: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本问题的焦点是小保姆是否接受遗赠?

《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显然,本案中小保姆没有对其它继承人即王先生的子女作出明确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就应该属于继承法规定的放弃接受遗赠。

但是,因不了解法院这么判决的具体事实情形,对于小保姆掌握了公证遗嘱的前提下其行为也可能已经构成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应组织证据和事实材料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

自书遗嘱, 只要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 ,遗嘱的内容合法,没有处分他人的合法财产, 有自己的签名,手印, 签订日期,也就是说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的情况下,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公证遗嘱只是效力最高的遗嘱,但并不是说所有的遗嘱都需要公证。

合法的遗嘱,不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公民依据《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是合法的,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首先,个人遗嘱如你所述已经有日期、签名、手印的,还要区分遗嘱内容是自己书写的还是他人代为书写的。如果是自己书写的,符合有效的基本要素,不公证一样可以产生遗嘱的效力。如果是他人代为书写,自己签字按手印的,还需要见证人在场并签署,且该见证人不能是利害关系人,否则无效。

其次,这种具备基本有效要素的遗嘱不能含有以下效力瑕疵:

1:立遗嘱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立遗嘱时精神病犯发等;

2:非被胁迫、伪造;

3:涉及到无权处分的财产,该部分无效;

4:违法的遗嘱内容,违法的部分无效;

5:没有为弱势继承人保留部分遗产,该部分无效;

6:多份遗嘱相冲突时,新遗嘱会导致旧遗嘱失效,经公证的遗嘱效力高于未经公证的遗嘱。

所以,立遗嘱时要充分注意以上要点,以避免所立遗嘱不能达到目的而白费。



对于您家诉讼的情况我认为,您与母亲虽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这套房子它是属于您母亲和您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当年购房的时候,用了您父亲的工龄,在房屋当中是有您父亲的权益在的,母亲是没有权利单独去处分的。从一审二审的大方向上来看这种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方式,您母亲在生前想把这套房子过户给您,没有办法通过遗嘱的方式实现过户,所以选择了这种买卖的形式完成过户。但这种买卖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在一审判决中表述的很清楚,将这个房子认定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确认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是,明知房屋存在其他法定人的情况下,采取以买卖形式掩盖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之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其实我倒不觉得您和您母亲属于恶意串通,您和母亲只是对法律规定不明确,但是我认为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不存在太大的问题。如果说在您和您母亲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之前,家庭成员先签订一个析产继承协议,比如将属于父亲的那一部分可以给其他兄弟姐妹一个折价补偿或者说他们同意放弃这部分权益,那么大家在析产继承协议上签完字,母亲再将这个房子处理给您,不管是赠予也好还是买卖也好还是其他方式,就不会存在无效的问题了。

母亲生前留下遗嘱,并且这份遗嘱在2009年是经过公证,如果这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那么这份遗嘱是有效的。遗嘱中说的是整个的房子都留给王先生,但其实母亲是不能处分父亲的相应份额,也就是父亲的工龄和教师折价款那一部分是母亲不能处置的。这个遗嘱是基于整套房屋留的遗嘱,但是发生法律效力的部分只能是属于母亲的部分,也就是原本母亲拥有的一半房产,以及父亲去世,母亲继承父亲的那部分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可以留给您个人拥有的。

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中第六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购买公房时根据工龄政策福利,使用已死亡配偶工龄折抵房款的,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计算参考公式:(已死亡配偶工龄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房屋现值。现在有两个解决渠道,第一个渠道就是把兄弟姐妹叫到一起,我们找律师算一算每个人大概是有多少的份额,然后在中介寻价也好,还是通过其他的方式对房屋的市场价有个确认,在两个条件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由您给其他兄弟姐妹一个适当的补偿,同时可以和兄弟姐妹协商,考虑一下您对母亲的赡养和其他一些因素,相关的具体数额你们可以商量。如果因为已经起诉至法院,现在关系变得很僵,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就是司法调解的方式或者是到法院起诉的方式,因为法院也有诉前调解厅,那么在律师介入之后,律师和法官也会做相应的调解工作,这也是一种结案的方式。

您好!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不公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建议把遗嘱按照以下几条进行自查,如果都符合,则可以成为合法有效的遗嘱,和公证遗嘱一样,具备法律效力。

第一,符合遗嘱实质

1)遗嘱必须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不得受欺骗、胁迫。订立遗嘱这个动作必须是本人完全自愿的;没有受到外界的压力、诱惑或是诱导。所以建议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候,不过过多的让子女参与意见,避免有胁迫和诱导的嫌疑,导致遗嘱的有效性被质疑。

2)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直白的说法,就是遗嘱人是头脑是清楚的、思维意识是清晰的。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 如果老人被诊断患有老年痴呆、脑梗等脑部或精神方面疾病,那么这段时间内订立的遗嘱很可能是无效的,建议治愈之后再订立

  • 订立遗嘱当天,可以去三甲医院、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对订立精神状态做一个评估或鉴定,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佐证。

3)遗嘱中处置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更准确地说,遗嘱只能处置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这方面有两种误区:

  • 自己住的房子不一定有产权,比如公租房或者还没买下来的房改房。

  • 登记自己为唯一产权人的财产,就一定100%拥有财产。这种情况多见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管是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一人一半。

第二,符合遗嘱形式

1)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了5种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下面就最常见的两种遗嘱形式进行说明。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全文亲笔书写,文末必须签名、标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至少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为书写全文,遗嘱人、见证代书人必须文末进行签名,并标明年、月、日。见证人和代书人必须与遗嘱人和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

2)遗嘱不能被篡改、修改、损毁。

3)在措辞上必须准确。例如“将本人(身份证号:xxxx)名下的,位于xxx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好:xxxx)由xxx(本人儿子,身份证号:xxx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满足以上两点,即使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1、遗嘱并非得公证不可。但立遗属人立下的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才会成为有效遗瞩。 2、立遗嘱人不得立下超越自己管辖范围的遗嘱,如房子是夫妻人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剝夺另一方50%的财产处置权。 2、立遗嘱人最好自己按法律文书手写遗嘱,并确保自己的财产、证件与书写的文字内容相一致,并在自己的姓名下按下手印,并写下立嘱的时间、地点。 3、在别人邦助下所莶订的遗嘱,必须有医院的健康证明书,立遗嘱人、立据书写人、见证人等莶名及手印等手续齐全。 4、任何違背立嘱人意志、遗嘱人在重病期间,头脑不清醒时立下的字据无疑无效。 4、遗嘱公证无疑会更好,是因为公证人员更懂得按法律程序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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