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离职可以不给工资吗_自动离职不给工资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2:04:12 人阅读
导读:理解不对旷工三天不属于自动离职,不管他的公司制度是怎样的对不上劳动法就劳动仲裁,工资还是要照付一般扣除20%,只是解除了劳动合同而已如果不给工资就劳动仲裁不敢不...

理解不对

旷工三天不属于自动离职,不管他的公司制度是怎样的对不上劳动法就劳动仲裁,

工资还是要照付一般扣除20%,只是解除了劳动合同而已

如果不给工资就劳动仲裁不敢不给

言法有信,为你解答

一、无故辞退,属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也是补偿半个月工资。工资按照你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负有责任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清工资。

三、与单位协商,如果无法得到满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诉讼!

别怕,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你应该依法主张。

谢邀。

我觉得这不应该用“对不对”,而是应该用“是否合理”来回答。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员工即辞即走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非常大,特别是职能部门。所以我会在制度里说明:即辞即走是扣除所有未发放薪资的。

我来谈合理性。一位员工突然离职,就意味着需要其他员工顶班,或者是外请人员解决问题,这两种做法都会出现额外费用;再加上员工离职还有其他费用:

1、招聘费用。一份简历是8-12元,想招到合适的人才,得支出招聘、面试等成本。

2、培训费用。一位新员工入职到胜任岗位,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15-30天。这个过程新员工并不能给公司带来任何效益,而公司还要付出薪资成本、培训成本。

其它成本就不列举了。总之在我看来,即辞即走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应该制定相应的惩罚。

我不知道贵公司是否有相关的制度,我认为制定相关的入职离职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个合理的制度能为公司节省很多成本,也能变相保护公司。

当然,至于是否合法,我不太了解,因为我每次做入职培训的时候都会和所有员工培训制度,并特别说明即辞即走的严重性。我所在的公司没有遇到过这类情况,因此“是否合法”,建议你去咨询律师。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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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工厂里做了十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于生产一线工人自离,也是很常见的事情,特别是只做了两三天自离的特别多,另外就是工厂是15号发工资,很多人发了工资后就直接自离了,也不要那15天的工资,主要是遇到了急事,请不到长时间的事假,又等不来30天后再走,于是出现这些情况。

这么多年来,很多员工自己也认为,自离就是没工资,所以自离的员工很少有回来问公司要工资的,而公司也自然的就认为员工自离就可以不用给工资。但实际是不是这样的情况呢?当然不是!

一、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的工资!

只要是员工正常付出劳动的时间,公司都必须要支付员工劳动报酬,除了法定可以代扣代缴的项目外(比如社保、个税等),其他情况,在没有经过员工同意,公司是不能无故克扣员工工资,甚至不发工资的。

二、自动离职,虽然是员工没有遵守《劳动合同法》,但仍然不能作为公司不发公司的理由!

大家也都知道《劳动合同法》规定,非试用期员工,必须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才能够离职。而员工等不到30天,直接不来上班,的确公司存在过错,但事后如果员工回来问公司要工资,公司仍然要支付员工剩余的工资。

三、我们口中所谓的“自动离职”,不代表劳动关系已解除!这个很多公司会犯错!

很多公司以为,员工直接不来上班,视为自动离职,视为员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员工不来上班,只能说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员工有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也存在一些自离员工回来和公司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况,庭审时,公司说是员工自己主动离职了,但只有员工不来上班的证据,并没有其他证据,而员工会说自己并没有提出离职,是公司辞退自己,但也没有公司辞退的证据,这种情况下,会裁决“因双方均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且公司的举证能力明显大于员工,因此视为由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这种结果让很多公司莫名其妙,感觉很冤枉,但实际裁决、判决时就是这样的。

所以员工直接不来上班的“自动离职”,不代表劳动关系已解除,而规范合法的做法应该是这样的。

1、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有效,那么可以在员工连续旷工超过三天后,直接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合法辞退员工,并且将结果在公司范围内公示,或者直接邮寄送达给员工。

2、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直接以邮寄的方式限期要求员工返岗工作,否则视为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面邮寄的地址,要以员工留的有效的送达地址为准,如果没写明,那就以身份证地址为准。

四、如果公司认为员工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也不能拿员工工资赔偿公司损失吗?

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公司当然有权要求员工赔偿,但在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仍然不能直接从离职工资当中扣除。公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而且这个造成损失,是不是由员工自动离职造成的,员工应该承担多少比例,这个损失的数额究竟是多少,也不是公司口头说一下就可以的,而是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特别是损失的额度,一般要由第三方公正评估机构来认定。

总的来说,即便员工自动离职了,公司也必须要支付相应额工资。如果公司认为员工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员工的责任。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不可以,但离职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方可,用人单位提前安排岗位,否则会造成没必要损失。正常情况劳动者的报酬必须按规定支付。

不合法,不符合劳动法。工资是你的劳动所得,公司无权扣发。在合同里有这个条款,建议不用管他,真的发生了,劳动仲裁,法律不会支持这个条款的。

现在的合同,格式合同很多,一般不会出现什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款,有些专用条款可能hr增加了的,貌似严苛,事实是站不住脚的。 只是自我感觉良好罢了,意淫。

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转正,这条都不合法。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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