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_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6:12:54 人阅读
导读:1.处置病员;2.公共卫生管理;3.稳定群众情绪;4.寻求合作和援助;5.突发事件平息后的工作。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一案三制”。以此作为应对突...

1.处置病员;

2.公共卫生管理;

3.稳定群众情绪;

4.寻求合作和援助;

5.突发事件平息后的工作。

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一案三制”。以此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其中“一案”指的是设立相应应急预案;“三制”指的是体制、机制和法制。应急管理的机制主要包括六大环节:预防为主、预测预警、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及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顺便一问:你也是NC大学的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03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发布)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第五条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您好!我目前查到以下这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4、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关于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类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之中。现按大类梳理一二。

安全保护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原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

交通救援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搜救民用航空器规定等;

应急管理类: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医疗卫生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自 2003年5月9日公布,2011年1月8日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分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54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启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明确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报告时限根据不同情况为1至2小时。其中,对于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以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应当报告的事项,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