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两巴掌算家暴吗_父母打孩子算是家暴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9:07:17 人阅读
导读:如果男人对女人动手是家暴,那么妇女对男人采取的暴力行为同样也是家暴,生活中男人实施家暴还是比较普遍的,但也有不少强势的妇女对自己的男人实施暴力,任何一方都不得歧...

如果男人对女人动手是家暴,那么妇女对男人采取的暴力行为同样也是家暴,生活中男人实施家暴还是比较普遍的,但也有不少强势的妇女对自己的男人实施暴力,任何一方都不得歧视他(她)人,若深受伤害法律还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禁止家暴。
常见的家暴多是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或血缘以外的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其形式包括欧打,禁食,裸身等形式的体罚,也有威胁,辱骂,恐吓方面的精神虐待,有损于受害人的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许多骇人听闻的事件,都因为家庭暴力引起,希望有事得好好谈谈,冲动会后悔,出事了没商量,别害了他(她)人,也害了自己。要的是家和万事兴,别争吵个鸡犬不宁。

您好,感谢你的邀请!

我就不说我的婚姻了,根据我咨询多年的经验,婚姻中存在家暴的情况比比皆是,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或多或少的被家暴。那到底什么是家暴呢?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在我们大多数人的眼里,家暴的概念也许仅仅停留在殴打上面,这也是最轻的家暴,一些人都能忍受,觉得婚姻不易能忍就忍了吧,可是忍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如此循环。让一个本该幸福的家庭出现了裂痕,有些最终导致破裂离婚。

如果说一个男人殴打女人,就会被世人唾弃,被骂作猪狗不如、没本事、人渣,各种各样恶毒形容词都会贴在这个男人身上,我承认男人不该打女人,但是,有些时候,女人被打也不一样是这个男人的错,有句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曾经有一个倾诉者向我诉说,她说她不敢回家一直躲在娘家,我说为什么?她说老公打她,只要稍微不顺心就打她,她已经被打的遍体鳞伤,逃出来三个月了不敢回去,她向我说一起四五年了被打了四五年。

我说你为什么不选择离婚?她说不可能的事,在那个家里她就没有说话的份,还离婚?最后我给她说可以选择报警。她反而反问我:“警察会管吗?要是警察走了还不给老公打死”!我长吁一口气,终于明白她为什么被家暴四五年。

女人的胆小忍让助长了男人的嚣张。

有一种家暴比身体上的残害还要狠,那就是冷暴力。夫妻就应该有个夫妻的样子,有说有笑,你关心我我依赖你,体验着家的温暖,可是有些人一旦跟另一方发生了矛盾,就给对方冷暴力,忽视对方不理不睬,见了对方也是行尸走肉面无表情。

这样的暴力让对方有火无法发泄,一个人的怒火发泄不出来,憋在心里容易生病。时间久了,你不说我不问,婚姻也就没有了最初的感觉,越来越远,最终破裂!

我是心理咨询师张平,关注我,可以私信聊天哦!

男朋友的身份就打两巴掌,老公的身份就是揍一顿了。不要以为他会悔改,假如结婚只会变本加厉。我先生结婚前还一脸鄙夷的说那些打老婆的不是男人,他最厌恶打老婆的男人,他绝对不可能会打女人。好吧,看他文质彬彬,又比较绅士,我们结婚了。吵架可厉害了,有一次吵不赢就一巴掌过来了,我懵了一下,抡起铁椅子砸他,反正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自己也才反应过来他太激动了,给我抢椅子,然后不敢动手了。事后他也知道错了,他说当时失去理智了……

这个问题并不只是家暴那么简单,别以为夫妻之间就可以随便动手打人,打人侵犯人权,如投诉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父母打孩子应该算家暴。家庭教育以父母身教和循循善诱为原则。不应简单粗暴,打孩子只能说明家长無能,对教育子女無方,就“黔驴技穷”使出“家法”来。

你们夫妻吵架,你摔东西,丈夫嫌你脾气太坏,打了你一耳光,按道理说应该是属于家庭暴力行为;但是问题要看它的两面性,如果你丈夫是初犯,一个耳光没有对你造反巨大的人身伤害,而且通过他的悔改与道歉,保证了下次不再重犯,并取得了你的同意与谅解,我看"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可以看在夫妻的情份上原谅于他,以观后效。

这个问题是昨天提出来的,也是全球反家暴日,对普及家暴法律具有一定的意义,我是不请自来晚了一步,愿意就这个问题说一说我的看法。

2016年我国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普及的还不是太深广,有的人对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些什么都不知道,甚至还不知道有这部法律的存在。

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是指,在整个家庭组成的成员之间,以捆绑,殴打,残害以及限制人身自由和,在精神上进行辱骂折磨的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并且把男女恋爱同居期间,存在的暴力行为也纳入了家暴行为之列,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被男朋友打了,如果是双方同居在一起,虽然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认是夫妻不合法,但却象夫妻一样过着一日三餐,锅碗瓢盆正常的夫妻生活,发生矛盾被男友殴打或者是对殴。经常性的被男友殴打,这是属于家暴行为。不是经常性的,只是偶尔一次发生了动手动脚,在肉体上也没有受到创伤,就不属于家暴行为了。

如果只是和男朋友谈恋爱,并没有同居在一起,情侣之间发生矛盾,被男朋友打了,在肉体上受到了轻微的伤害或者是严重的伤害。这就不符合家暴的范畴,不属于家暴行为了。前者是属于正常的肢体语言,是在没有包容,没有理解,一时气愤下的不正常行为。后者就属于这个男人有暴力的倾向,可以报警,选择依法处置。远离这个男人,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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