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需要本人当面吗_不动产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4:46:27 人阅读
导读: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确定你究竟想问什么。新建住宅要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然后再由购房者进行“转移登记”。如果你是问能不能由你自己去办“初始登记”,那是不可能的,必须开发商去办。如果你是问“转移登记”能不能你自己去办,那是可以的,但前提条件是“初始登记”已经办好。

您好,从2017年5月其实行两证合一,即土地所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一,新证叫不动产登记证。您的描述,您先办理的银行贷款,后办理的房产证。您可以先去房屋管理机关咨询办理房产证时是否需要银行出具的不动产证明,如果确实像开发商所说,在开发商拿证时,让开发商出具相关收据。保留好证据

您好,房产证与不动产证的区别: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由于不动产登记政策并未全面覆盖,建议您办证的时候咨询当地的房管机关。新房不办理相关手续,无法证明您是该不动产的合法所有权人,若您想转让、抵押该房屋,也是无法进行的。


题主的问题是涉及到财产共有。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人签字买卖,无效。

买卖房产交易,是大问题。涉及到的金额数巨大。当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业务员的促成之下,达成买卖共识。相约在中介公司签约居间买卖合同。签约合同之前,一定要房产证上的两个权利人到场签约。合同才有效。


如果有其中的一个权利人无法到场,可以出示另一权利人全权委托的公证委托书。有公证委托书,另一个权利人就完全可以在买卖房产交易办理过程中不需要出现。

如果没有公证委托书,中介公司也不敢签约居间合同,因为居间合同完成签约,涉及到的就是买方要按照比例支付给卖方第一笔买房定金。


一旦卖方收取了定金,如果发生违约,无法完成整个交易手续,卖方收取买方的定金,将按照合同上收取金额的双倍赔偿。中介公司也不会这么操作。

因此,二手房买卖,房产证上有多少人的名字,在出售此房产时,其中任意一个人都代表不了房产证上的其他权利人。签的买卖合同,都无效。

房产证上面是一个人的名字,去打印不动产证明必须本人拿着身份证去打印。别人拿房主身份证不可以打印不动产证明。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