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半年后还能办理失业保险吗_失业半年后还能申请办理失业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2:44:43 人阅读
导读:当时解除劳动合同时,办理失业登记证,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两年。如果超过两年不领取,那就等于默认你已经找到新的工作了。你如果还想办理实业保险金,必须重新找...

当时解除劳动合同时,办理失业登记证,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两年。如果超过两年不领取,那就等于默认你已经找到新的工作了。你如果还想办理实业保险金,必须重新找到工作,签订劳动合同,重新购买社保,等下次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才能办理

你这个问题要分情况的,可能符合办理失业金的条件,也可能不符合办理失业金的条件。下面我将详细解说。

为了专门讨论核心问题,我在此默认单位已经给你缴纳了满一年的社保;也默认只要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单位就会协助你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中为你签字盖章。

情况一: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辞职的,那么属于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自然也无法领取失业金。因为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必读要求非员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所以如果是你个人原因或家庭原因提出辞职的,就不符合“非员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个条件,所以办不了失业登记手续,而办不了失业登记手续,失业金就无从谈起。

情况二:如果是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享受待遇。因为这种情况下,你的离职符合“非因员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因此可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只要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了。

需要注意的是,你必须在离职后的60天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过了这个期限就办不了了,所以最好在离职后立马去社保局失业科领取失业登记审批资料,这个都是走流程的事,很简单的。只要你办妥失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就会当场给你核算清楚能领多少个月的失业金。从办理完毕手续的下个月起,按月领取失业金。

不能领取了,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转移失业人员档案关系后,失业人员未按规定在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保留。


享受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一般不支持了。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同时,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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