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_公司法人替公司股东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是否违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8:23:41 人阅读
导读:这个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因为有这样的环境,请问这样的事情能度绝吗?违法是肯定的了,如果经查实,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有权直接查封冻...

这个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因为有这样的环境,请问这样的事情能度绝吗?

违法是肯定的了,如果经查实,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有权直接查封冻结转移至的第三方资产。

感谢邀请


你提到的问题还是要细分情况,给您一些分析和建议:

1、如果现有债务,后离婚,离婚不会导致夫妻一方债务消灭,夫妻另一方要承担债务;

2、如果先离婚,离婚后夫妻一方举债,那么夫妻另一方不会承担债务;

3、现实生活中的“老赖”,其实早早就形式上离婚了,挣钱双方享受,财产一方保管,赔钱另一方自己承担,后期法院强制执行生活什么都没有。

4、当然,婚姻法24条和司法解释,也坑害了不少一方不了解债务情况,还要一起承担的夫妻一方,这里不做解释。

个人认为,现有把老赖列入失信名单还是太清,恶意欠款可能导致别人倾家荡产和妻离子散,建议老赖还是要入刑,否则一切都归零!


想了解法律知识请关注我,遇到的问题直接私信,会给您一些分析和合理建议~


笔者长期代理债权追讨类案件,对这方面业务总结了不少心得。


恶意转移财产的话,原则上来讲,是从债务产生就开始计算的。

比如有人欠了你100万,他故意把自己的银行存款送给别人,把房子卖掉等等。


如果你发现老赖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包括把财产分给妻子,然后假离婚;

或者把房屋过户到爸妈名下等,你可以马上起诉,马上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你第一时间没来得及,你要赶紧提起一个债权人撤销之诉。

防止老赖把房子卖给爸妈,爸妈再转手卖给别人。到时候房子一卖,钱拿走了,你就来不及了。


笔者遇到过不少姑息养奸,坐失良机的当事人。

他们都觉得大家是朋友,迟早会还的,结果对面把财产转移了,一切都晚了。


下面有一篇讲房产查封的文章,希望对你的生活起到帮助。


民间放贷从业人员,在起诉客户还款时,经常会向律师咨询一个问题:我现在马上花钱,去做财产保全,查封对方名下的房产,能够马上让对方还钱吗?

这个问题是因为大家不能正确理解查封房产的作用是什么。

简单而言,房产查封的作用是:阻止对方把房产突然卖掉,然后拿钱跑路。

房产查封不具备的作用是:

1.官司打完,对方马上还钱。因为申请房屋拍卖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2.提高自己的债权优先顺位。比如有个人欠了张三500万,欠了李四200万,欠了王五300万。这人的一套房子只能卖500万。 此时张李王三人,分别可以到手250万、100万、150万。

张三问:如果我去办理查封,我可以一个人拿走500万吗?答案:并不行。查封并不能改变债权优先顺位。

张三想要的这个作用,可以通过【房屋抵押登记】实现。

总之,建议大家不要等出事了再想起房产查封;尽可能在放债出去的当时,就办理【抵押登记】。

希望上述建议对你的生活起到帮助。

谢谢邀请。问题中提到了转移房产以躲避债务的情形,这在实际生活中是非常多发的,对于债权人来讲,面对不讲诚信的债务人,讨要债权困难重重。我给大家来分析一下,在实践中面对这样的问题怎么办。

现实地来讲,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起诉之前,处置房产,我们是很难认定他是为了躲避债务而转移房产,因为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欠了债的人不能处置自己的资产。这样的解释,肯定让债权人很心塞,没办法,法律就是这么无情。

但是,如果债权人已经起诉了债务人,向他主张归还欠款,这时,如果债务人处置房产,他就有了逃债转移房产的嫌疑,注意,这时也仅仅是嫌疑,因为在打官司期间,同样,也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债务人处置资产,而且处置资产是有对价的,把房子换成钱,不影响债务人的还款能力,除非我们能证明债务人并不是真实地处置资产,而是转移资产,是虚假处置,这样债务人处置资产是没有获得对价的,就象把房子假卖给亲属,债务人自然没有获得卖房的款项,这时,就可以认定债务人是故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还有一种情况是,法院已做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归还债务,债务人不但不履行判决的还款义务,还进行房产处置,无论处置行为是真是假,只要债务人没有拿 钱来归还债务,履行判决, 他的处置行为就都可以认定为转移财产。

通过以上的说明,大家是不是明白了,怎么才能认定是为躲避债务而进行房产的转移。

如何应对债务人的转移房产的行为,我们也分为几种情形来说明:

1.如果债务人转移房产,而债权人还没有起诉,这时,债权人能做的就是第一时间起诉债务人,同时第一时间申请人民法院 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如果债务人的房产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那么人民法院 是可以采取查封措施,让此房产不能过户至他人名下。如果该房产在起诉的时候,已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了,那债权人对此房产就没有办法了,只能去查找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来进行查封,或进行未来的强制执行。

2.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起诉前没有转移房产,而是在债权人起诉后,没有对债务人房产进行查封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房产转移,这时,除了马上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在该房产没有过户前将其查封,对于已办理了过户登记的转移房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方的房屋买卖合同。

3.如果在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并生效,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时候 ,如果债务人不还债务,处置房产,我们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要求人民法院对其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对其转移房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其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

综上,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需要尽快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其名下的相关资产。如果起诉后,发现债务人在起诉前已经转移了重要的资产,债权人也不必着急,法院判决后,即便在强制执行时,找不见债务人的相关资产,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将债务人上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上了这个名单,对债务人有了越来越多的限制,绝大多数债务人会因此投降而主动履行判决。这个失信名单的机制,在当今社会对老赖是个有效的机制,把意图转移财产赖账的债务人真正的实现了有效的约束。相信未来,这种信用机制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更有力地保护债权人。

感谢耐心看完我的回答,如果有更多的咨询,可以关注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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