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直播唱歌不算侵权_翻唱算不算侵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9:31:21 人阅读
导读:视情况而定,如果歌曲的拥有着知晓情况下翻唱,不算侵权。“翻唱”是指将已经发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根据自己的风格重新演唱,包括重新填词,编曲。现在已有不少明星,都在...

视情况而定,如果歌曲的拥有着知晓情况下翻唱,不算侵权。 “翻唱”是指将已经发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根据自己的风格重新演唱,包括重新填词,编曲。现在已有不少明星,都在翻唱他人的歌,不断在翻唱中突破自己,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风格。 翻唱的成本比较高,可能面临侵权的纠纷。尤其对于一些新成立的资金有限的唱片公司来说,直接花几百万元买下版权,能省不少钱。 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 等,擅自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个人觉得直播看书不属于一种侵权,因为直播本身就是一种生活上的展示,在自己的直播间里可以唱歌,跳舞,写字,当然如果要这么严苛来说,都算是侵权的话那么直播中就只能唱自己写的的歌,跳舞只能跳自己原创的舞蹈,这个确实对于主播来说未免难度系数有点高,哈哈,开个玩笑,我之前在一个叫看脸吃饭的平台上看过一个主播直播写字,这个挺有意思的,写的文字很文艺还很好看。现在才艺主播确实很多呀,而且展示的点各不相同,所以读书也不能算是侵权吧,要看你展示的东西是什么,关注度在哪里吧。

大衣哥朱之文,是星光大道参赛选拔的优秀农民歌手,他嗓音独特,什么歌都会唱,唱出了原唱的心声,唱出了专家的好评。可以说歌声响遍大江南北,也轰动了文艺界,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朱之文能唱会唱,他是一个普通农民歌手,虽出名了,没出风头,没得瑟,没有原创,也没有举办过演唱会,他对每一首歌曲没有翻唱,改编,和恶搞,只是根据原版,原唱把歌唱好。就《滚滚长江东逝水》来说,杨洪基老师都很称赞,还有很多明星也喜欢。因为朱之文把原唱唱的歌给唱好了,唱对了,对板权和原唱从利益上没犯什么冲突。在说了,朱之文没有自己的作品,只是学唱爱唱,那些明星大万没必要对一个出身农民的歌手过不去,如果真正嫌弃和追究的话,众人还会耻笑的。所以,目前没有什么板权纠纷。










好歌就应该被传唱,只要没开演唱会发行专辑,不应该属于侵权,很多歌不是原唱唱红的,都是被网络唱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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