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离婚分割一方公积金_双方离婚一方的公积金是否要分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0:00:45 人阅读
导读:你好,在双方未做约定时,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夫妻双方是否约定财产归属。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是可以采取约定财产制的,也就是两个人协议商...

你好,在双方未做约定时,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夫妻双方是否约定财产归属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是可以采取约定财产制的,也就是两个人协议商量财产如何分配,通常所说的就是签订婚前协议,事先商量好了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属于双方。当然这种婚前协议在普通婚姻关系中还是比较少见的。

除了婚前协议外,婚姻存续期间可不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你们双方自愿,也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是可以约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否则有可能就无法适用约定了。

约定的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简单来说,如果双方约定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就不得分割。

第二,若没有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可以分割的前提是确定时间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就是登记结婚之后。如果存在结婚前已经积攒的公积金是不可以分割的。

第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补偿规则。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所以分割也不是一概而论的,一般也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平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是有平等权利的,建议还是多沟通多商量,避免产生矛盾。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欢迎点赞、评论。

女人没有社保,没有养老,离婚可要求分男方的住房公积金吗?如果男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在结婚以后取得的,女方没有社保、没有养老的,对于婚后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适当进行分割,女方是可以要求分割部分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了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同等比例进行缴存的,缴存比例从5%到12%,缴存基数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进行缴存,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实际工资进行缴存。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自职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三十天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

如果职工在没有结婚之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属于婚前财产,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职工结婚以后,从结婚当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内财产,包括所取得的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收入,或者利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或是现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离婚以后,应该按照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当然在具体分割时,要将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婚后取得住房公积金收入,女方可以主张分割。至于如何分割,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进行协商,或是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婚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已经购买了住房的,实际上在主张分割时,已经包含了住房公积金在内,此时,住房公积金已经由货币形式变成了实物形式,如果住房中包含了全部住房公积金,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分割住房时,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偿还也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具体如何分割,如何偿还债务等,都需要当事双方进行协商。如果住房公积金没有购买住房,一直作为住房公积金存款存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可以现金方式进行分割,由男方按照在婚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分割给女方。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虽然是男方在单位工作时享受的福利待遇,但其中也包含了工资性的收入在里面,如果属于在婚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时,可主张分割男方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或是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产等。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是工资收入的一部分,离婚时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折价补偿法有几点:1、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公积金账户所剩余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金额高的一方给予金额较低的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分得的公积金额度相当;2、一方拥有公积金的在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予以对半分割。通常也是会通过折价款的方式由拥有公积金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支付。此外在分割公积金时,并非一定要采取折价方式,也有过在能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进行支付这样的案例。注意:因住房公积金具有的特有属性,尤其是其不以现金形式存在,而且规定了提取时的限制,使分割住房公积金在实践操作上存在着一些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哈哈,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住房公积金实际也是个人劳动成果的一部分,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个人按照对等的缴费比例承担,缴费比例从5%到12%,由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来缴纳,个人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缴纳,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比如单位每月缴费1000元,个人也需要每月缴费1000元,这样每月就有2000元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所以住房公积金,既可以解决买房、租房的问题,同时也是一笔巨大的存款,这笔存款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一笔比较重要的收入来源。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具体的分析。如果在婚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个人所有,结婚后这笔费用也应当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可以由夫妻双方来支配使用,但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结婚以后,夫妻一方单位缴纳额住房公积金以后,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收入的一部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以后夫妻双方进行分割时,应该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比如在婚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有没有使用和取现的住房公积金10万元,那么这10万元就应该属于婚前财产,结婚后继续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为20万元,那么如果离婚分割时,婚前所取得10万元住房公积金应属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方所有,另外的10万元属于婚内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平时我们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其实除了固定资产以外,当然还要包括流动资产,流动资产除了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以外,其实还有我们所说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卡中的个人账户资金等,对于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的分割,界定的主要依据还是要看是否属于婚内财产,只要是婚内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是否属于婚内财产的认定。如果属于婚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属于婚内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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