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动离职有经济补偿吗_老板少发工资自己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吗?为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9:39:08 人阅读
导读:这个可以有。但是过程和普通的辞职有些不一样,不叫主动辞职,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你手写一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到公司。记住三点:①一定要给...

这个可以有。但是过程和普通的辞职有些不一样,不叫主动辞职,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你手写一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到公司。

记住三点:①一定要给到公司;②可以直接交到公司,也可以通过EMS送达,除了EMS,其他快递都不行。③一定在通知书中声明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大致的内容如下:

被迫离职通知书

某某公司:

本人某某于某年某月起任职于公司某岗位,因公司未足额支付本人劳动报酬,现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即日起与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落款:某某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你可以获得的权益

首先,你可以主张公司补足你工资的差额,其次,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而很多人会问,第三十八条是什么?答案是:劳动者当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补偿年限*工资标准

补偿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何维权

如何维权,那是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收集证据,然后到劳动仲裁部门去维权,因此,我建议先与公司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去劳动部门。

1、友好协商

找到你的直接领导或者你们的人力资源部,把你的疑问和诉求向公司反馈,问问为什么少给你发工资了,是扣发的是基本工资还是绩效工资?扣发的依据是什么?再提出你的诉求,要求补齐工资,否正将走法律程序。

如果公司的所有操作都是合法合规的,估计公司不会睬你,如果公司的操作有违法之处,公司一般会选择跟你协商解决,你只要达到你的预期结果即可,当然这份工作大概率是丢掉了。

2、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本身有违法之处,但还是拒绝和你协商的,那么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你需要准备一堆材料,譬如约定工资的文件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以此证明公司少付你工资,然后就是进入漫长的维权之路。


因此,我建议你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去劳动保障部门去维权。你要计算你的时间成本。

本人离职,只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得到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用人单位不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一,劳动者主动离职后,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进行了规定。按照这六种情形,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两条,一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二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尤其是因为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离职的人员比较多。所以劳动者在选择离职时,需要按照劳动法三十八条的规定仔细比对,如果辞职的理由的和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只要其中有一条是相吻合的,辞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标准?

对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其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已经说得非常清楚,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本人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三倍的,按照三倍进行补偿,本人标准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三,除了经济补偿之外还可领取失业保险

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并且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以上,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本人辞职或是离职的,离职后可凭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到当地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重新就业意愿的,可领取失业金。

总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原因,而是本人主动申请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因为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原因之一而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因为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因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所以不能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条,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的。

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违反法律行为,那么员工是不能获得经济赔偿的。

具体法律条文请参考《劳动合同法》,学法律,保权益。我是赵律师,关注我,带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你主动辞职能得到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补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9、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则单位都没有必须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除非单位自愿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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