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_分手或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1:31:04 人阅读
导读:一般的离婚,双方都有过错,谈不上精神损失费。特殊情况下,一方过错严重,已经肯定地给对方造成了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例如,一方严重出轨,致使孩子非亲生...

一般的离婚,双方都有过错,谈不上精神损失费。

特殊情况下,一方过错严重,已经肯定地给对方造成了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例如,一方严重出轨,致使孩子非亲生的;一方瞒着另一方,有私生子的;家庭暴力严重,给对方造成严重伤害的;等等。

以上几种情况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本着有理有礼有节的原则,一方面要拿出确凿的证据,一方面又要合理,不要狮子大开口。

你好!离婚诉讼中当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不是所有的精神赔偿都可以获得法院支持。

有的当事人咨询离婚,常常会这样问:“律师,我跟他结婚七年了,生儿育女,由黄花姑娘变成了黄脸婆,为了家庭,我日夜操劳,却换来被起诉离婚的下场。我要青春损失费,要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吗?”

也有的当事人认为离婚是个倒霉事儿,是吃亏,吃了大亏,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对方提离婚,她就认为精神受到了伤害,就一定要求精神赔偿。

另外,有的是因为对方出轨,或家暴,也有的源于双方父母的原因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还有的是因为对方赌博、吸毒等违法违规恶习屡犯不改。

诸如此类的索要“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比比皆是。那么,我们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只有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离婚时才可以请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并不是所有的“被离婚”都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数额,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裁判。一般而言,这种赔偿在几万元左右,最常见的是5万。

因此,索要精神损害赔偿,要切合实际,考虑对方的承受能力和以往法院的判例,提出适当的数额请求。譬如对方月收入八千,年收入不到十万,你要求二十万或几十万的赔偿金额就是不实际的,法院不可能主持。

除了精神赔偿以外,还可能发生财产损害,受害人都可以请求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您帮助。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有的,如果是诉讼离婚首先不存在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只有特定条件下才有。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没有结婚证,如果同居关系起始于《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前,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法院可以受理;如果同居关系是起始于《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后,法院则不会受理,双方可以协商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二、主张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不予支持。  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须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而本提问的情况还不存在婚姻关系,如果有损害侵害行为,建议主张民事侵权赔偿较为有利操作。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