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_原告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0:55:56 人阅读
导读:申请强制执行应准备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5、被执行人的身份...

申请强制执行应准备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保全文书及手续或者担保手续等)。

事实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关键的是要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法院执行的财产线索,比如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存款、理财、股权等等,因为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让你填写财产清单,同时也让你签执行风险告知书。

我们知道目前很多案件虽然官司打赢了,却败到了执行,原因就是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任何可供法院执行的财产,法院也查找不到,由于案件执行不能而被采取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暂时结案处理。

建议申请执行后,申请人应当利用各种渠道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无论是通过悬赏公告也好,还是委托第三方公司或者律师调查也好,只要找到是被执行人的财产,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存在高消费或者低价转让或者赠与财产等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证据,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法院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甚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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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材料有;

1法院判决书原件。

2判决书生效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

4强制执行 申请书。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是不收入任何费用的。

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相关的材料。这些可以在网上查到,在此不多说。

原告申请执行,主要是关心是否可以尽快地拿到执行款。

按照法律规定,原告申请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法院一般情况下不大可能去调查被告的财产,因为案子太多。而且,在被告没车没房的情况,法院很难强制执行。

如果原告自己提供不了被告的财产线索,可以考虑委托律师,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调查被告的财产线索。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案件主办人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有的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填写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状况情况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资料如下:1、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2、案件主办人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二审的,应提交终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4、有的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填写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状况情况表。如果你不知道,一律填写“不详”就行了。

首先,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持判决书到办理此案的法官处签字(目的是否生效)。然后带上自己和被执行人(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法院立案(有些地方是法院执行局立案)。

其次,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前来法院。

有些法院执行局在执行立案后即对被执行人银行帐号予以查询(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存款)。如果有存款即冻结或划拨。同时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登记情况予以查询(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如有相关财产登记则予以查封。随后予以评估和拍卖。

被执行人通知来法院后,可以依法对其予以人身搜查,如有现金、银行卡、金器等则予以扣押。如有必要可以依法搜查被执行人的住宅。如发现有价证券等财产予以扣押。

如有证据证实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且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情节较严重的,可以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法院将裁定“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将会被法院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申请执行人在今后可以择机恢复执行。

经过二审程序结案的判决,提供一、二审判决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执行申请书,联系一审法院的经办法官在执行申请书上签字。将以上材料交给一审法院的立案庭立案,法院会给你《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一个星期左右,根据案件受理通知书上留的电话跟执行局联系,询问执行的相关事宜。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材料: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还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一般应当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扩展资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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