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又犯同罪_缓刑期间再犯罪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5:18:02 人阅读
导读:缓刑期间,如果重新犯罪,肯定要取消缓刑,收监执行,然后和新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本案,原判三年缓刑四年,然后又有新罪判三年,那么数罪并罚的结果是在三年以上,六年以...

缓刑期间,如果重新犯罪,肯定要取消缓刑,收监执行,然后和新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

本案,原判三年缓刑四年,然后又有新罪判三年,那么数罪并罚的结果是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酌情判处,一般情况会合并执行四到五年有期徒刑。

附录: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举例:如果前罪是2年徒刑(缓刑),新罪是3年徒刑的,应当在3年以上5年以下量刑,即可以判处4年徒刑。

《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就是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但是给予1年的考验期。自判决之日起1年内如无新的故意犯罪(过失和正当防卫不算)行为或无余罪被发现、取消原来所判的八个月刑事处罚(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仍要执行)。

根据《刑法》77条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解释一下:一般情况下,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不需要再到监狱服刑。但是,如果在考验期内犯了新的罪行(无论过失还是故意),或者发现以前司法机关尚未发现的漏罪,便要立即收监,新罪旧罪一起清算。

所以说,缓刑期间一定要遵纪守法,否则一旦犯事,那这个缓刑会立即取消,进监狱服刑,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缓刑是有一定的考验期的,在缓刑考验期的,需要遵守缓刑规定,遵守法律,不得犯罪。那么,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呢?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从条文规定间的关系来看,缓刑期间过失犯罪也不应再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从该款条文的规定来分析,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有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都必须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你好,这种情况下要撤销缓刑,所发现的罪行和上次被判处的刑罚并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或者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生新罪都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总之,发现于或发生于缓刑考验期内犯罪,都要撤销缓刑。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的成立要件如下: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则不成立累犯。 2、行为主体实施前罪与后罪时,都必须已满18周岁。犯后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得认定为累犯;同样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但犯后罪时已满18周岁的,也不构成累犯。 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指确定的宣告刑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指根据后罪的事实和刑法规定,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4、后罪发生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5年的期限,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赦免之日起计算。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本条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是区分是否构成累犯的标准,也是最大的争议。 从现行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法条原意上来分析,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均难以构成累犯。其主要理由为:把量刑、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等刑罚的具体运用等同于刑罚的执行依据不足。既然刑罚被缓期执行,则意味着刑罚没有被执行。刑法也明确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接受考察,并不能说是在接受刑罚处罚,执行刑罚对缓刑犯来说仅是一种未来的可能。缓刑考验期满不是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而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另《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问题的答复》中明示:“根据刑法规定,缓刑是在一定考验期限内,暂缓执行原判刑法的制度。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实际上并没有执行过原判的有期徒刑刑罚;加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犯罪情节较轻和有悔罪表现,因其不致再危害社会才适用缓刑。所以,对被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可不作累犯对待。”此司法解释虽然在新刑法之前颁布,但其意思表示与现行刑法并不相抵触。 综上,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以及被判处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重婚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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