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感谢你的邀请和信任,愿意回答题主所提之问题!
看了本题目以及本人的题外陈述,现就题主所质询相关具体问题,扼要解答如下:
1.关于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不应只有一份,为什么题主作为签约一方,应该持有而没持有呢?这说明合同本身及有关内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心虚有鬼,自然怕你抓到第一手证据。因此,才签约了一份,而且自已保管。
2.关于缴纳社保问题。成都这家公司,应该为题主自入职当月起,按当地政策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这个明摆着的违法做法,是否为双方合谋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不缴纳社保,都是明显错误的做法。因此,必须保留追缴的权利,决不能放任不究,不了了之。
3.关于预扣工资10%问题。为什么预扣工资,题主没说清楚原由,但预扣做法肯定是明显不对的,是否公司怕员工随意跳槽走人?不管何种理由,随便预扣工资都是不对头的,如果本人同意预扣工资做法,那为什么在离职时不返还,非得等到一年后再返还本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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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你在那个单位上个班,可以去劳动局,劳动局可以责令那个单位把工资给你。你手没有合同不怕,如果没有合同,按劳动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只要劳动局出面,单位自己就会把合同拿出来,不然单位将支付双倍工资给你。况且他们扣押合同,已经违法。所以只要能证明你在那上了班,就不用担心。用什么证明,比如:出入证,以前支付过你工资的记录。工资条。工作服。等等。实在没有证明你在那工作得证据。你去公司要钱,然后报警,警察出警后,会对你们进行调解。警察虽然不能帮你拿到钱,但他们的出警记录,可以证明你在哪上个班,单位是欠你钱。
记住用法律途径,理性要工资。不要有过激行为。
是一个人签一份,还是几个人签一份?多长时间?合同中有没有到期在无意义的情况下。自动延续,有的话就没问题 看一下合同吧。
您提到的这种情况在不少企业都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不给你。
这种合同肯定是生效的,但是单位的做法不合法。
1.合同可能不是规范的文本。
有些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并不符合劳动法的要求,合同的格式或者条款是公司更改过的,为了避免有不利证据落在劳动者手里,故意不给劳动者。
2.为了弹性缴纳保险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保险。但是,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不缴保险。如果想要给员工缴纳或者不缴纳保险,有两份合同在手,一定程度上,企业就有了主动权。
3.防止监管机构审查
为了在员工人数、合同签订等方面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企业在员工姓名、应有人数和实际人数方面能够与做的猫腻统一起来,也会采用这些措施。
4.减少企业劳动纠纷的风险和损失
一旦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企业可以在合同签订、利益协定和工作岗位及职能等方面主动发挥,占据上风。
一句话,不给你合同是为了企业的利益。
这样做肯定是不合法的。
1.《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公司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只要劳动合同内容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就有效。
2.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单位提供一份给劳动者,如果公司拒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的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保留证据
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自己收入的证据。比如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注意,工资流水的支付方需要是你所在的单位。
2.不必过度紧张
这样的情况很多,一般情况下,与企业协商是能够解决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或者要回自己的那一份合同。
3.必要时大胆付诸法律
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个人的利益或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要大胆拿起法律的武器。一般情况下都会胜诉。
4.熟悉当地的具体维权环境和维权方法
尽管劳动法是全国性的,但是不同区域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有差异的,地方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意识和力度也大不相同,可以多熟悉一下当地的实际情况。
现在,虽然国家一再强调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但是劳动纠纷还是不断,在有些地方劳动者的权益还是很难得到保证。再遇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有高度的维权意识,否则这种行为会越来越猖獗。
回答不到之处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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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一式三份,公司和你各一份,存档一份!
为什么要签两份,是为了防止双方对合同条款进行更改,所以两份合同必须是一样的。但是只要你签了劳动合同,表明了你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就是有效力的,所以即使只有一份,公司的那份合同也是有效力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公司给予员工培训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这两种情况,劳动者要给公司违约金。如果公司花钱让你学习,等学成之后你不干了,按照规定,肯定是要赔偿公司损失的,但是赔偿的费用不能超过公司让你学习的学习费用。
用人单位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员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合同是否有效与签几份合同没有关系。只签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内的受法律保护部分内容是有效的;同理,签多份合同,合同内不受法律保护的部分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是否有效不取决于合同的份数,而是合同的形式以及具体内容。至于为什么劳动合同是两份或者三份,是为了让双方(三方)都保有一份合同,以便伸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