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生产经营治安管理_扰乱正常经营是否有罪?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0:19:59 人阅读
导读:董事长是企业的主要拥有者,而总经理具体负责企业经营,除非拥有企业的部分股权,否则也是打工者。依法解聘后的总经理来闹事,不能退缩,应想方设法消除影响。破镜难重圆,...

董事长是企业的主要拥有者,而总经理具体负责企业经营,除非拥有企业的部分股权,否则也是打工者。依法解聘后的总经理来闹事,不能退缩,应想方设法消除影响。

破镜难重圆,两人的矛盾已经难调和,董事长一味退让只会造成今后的被动,当务之急是物色新的合格的总经理开展工作,同时评估前任可能带来的冲击,跟职工讲明事实和道理,安抚大多数人。此外收集其捣乱或泄密的证据,处理个别跟随者,必要时报警,保留法律诉讼的选项。

企业还需继续经营,能以最小的代价换来安宁是最好选择,有些做法只是安排好不一定要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都是针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作了详细规定, 在本文整理介绍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和处罚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扰乱单位正常经营秩序,尚没有造成严重损失的,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是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聚众实施该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则是犯罪行为,依法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要看情节和后果了,如果情节轻微的,那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那有可能涉嫌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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