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收购股东的股份_公司能否强制收购股东股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8:00:54 人阅读
导读:你好,任何企业的股东股权等都是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股东行使权利主张都必须遵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违反章程的单方面股东主张行使后会被其他股东提请法律制裁的!因此,...

你好,任何企业的股东股权等都是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股东行使权利主张都必须遵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违反章程的单方面股东主张行使后会被其他股东提请法律制裁的!

因此,你提到的小股东能否有权主张公司收购其股权根据多种情况作出分析如下:

1.公司章程有规定小股东可以自由行使股权收购的权利,那么你可以直接行使,但是我觉得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即使没有章程都难以行使这种主张。

2.第二种情况就是你可以联合其他小股东,使得你们手上拥有的股权是最大的或者超过50%,而且你们这些小股东的主张是一致的,那么你们就可以控制股东会,进而行使你们的收购主张。

3.第三种情况如果你只是1名小股东,那么你是没有这个行驶权利的主张,你也很难绕过股东会去执行权利,这个时候建议你要去寻找你收购股权的好处要点,去突破争取其他的股东接受你的主张方案,否则你只能徒劳。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但是这类情形大多分为两类,法定和特例。

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特例:另外增加一种情形就是《公司法解释二》规定的,在公司僵局过程中股东一方诉请解散的,法院也会建议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不可以,但公司能够在下列情形下回购股东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设立的时候,股东之间为合伙关系;公司设立后,股东有出资的义务,不得随便撤出。1,小股东可以找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如果大股东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该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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