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没下来只能请病假_工伤鉴定未下来之前要按病假算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3:00:32 人阅读
导读:工伤停工留薪期已过,钢钉未取出如何处理比较妥当?建议不要请病假,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具体说明如下:一、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工伤职工停...

工伤停工留薪期已过,钢钉未取出如何处理比较妥当?建议不要请病假,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具体说明如下:

一、停工留薪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关于待遇:

1.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是这样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病假的待遇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4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的6个月以内的,并将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也就是说如果你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话,你所享受的工资待遇跟受伤之前不变,如果你申请病假的话,工资只能发放原工资的一定百分比。

三、根据你的实际情况,

体内还有钢钉未取出,那么应该存在骨折的情况,建议你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1~10级伤残鉴定标准,至少可以被鉴定为伤残10级以上。

四、以伤残等级十级为例说明你可以领取的伤残待遇如下:

1.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各地标准不同,三项补助金合计约在十万左右。

五、综上所述,建议你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而不是请病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领取伤残待遇。



我是晶,社保的事儿,我跟您说,请关注我~

不可以,你这个时候属于“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

而病假工资是可以按本人工资的80%来发放的,待遇比工伤低很多。

单位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下面由“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工伤发生后待遇”的问题。

001

工伤认定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一个月内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以内,自行申报工伤,进行工伤认定。

002工伤停工留薪期

一、. 停工留薪期:

指工伤职工或者患职业病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

也就是指工伤发生后到工伤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前的这段时间。

二.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及待遇:

1. 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报告结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进行认定。

2. 根据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期间所有待遇按月支付,比工伤发生前的待遇不变。

003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伤残相关待遇

一、员工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停工留薪期结束,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伤残情况达到1~10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10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9级9个月,8级11个月,7级13个月,6级16个月,5级18个月,4级21个月,三级23个月,二级25个月,一级伤残为本人27个月工资。

三、各伤残级别相应的待遇以及离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 1~4级伤残有工伤保险基金给予发放伤残津贴,直到退休。

2. 5~6级伤残,可以由用人单位安排相应的工作,实在无法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3. 7~10级伤残,可以继续回单位工作。

4. 以上,五级到十级伤残,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项补助金的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所以,各地之间规定是不一样的。

004 写在最后的话。

工伤的发生,是任何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不愿意看到的。

工伤一旦发生,就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处理。

停工留薪期待遇应当按照工伤发生前的待遇来支付。

如果劳动能力鉴定上1~10级,则应按照伤残级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应的待遇。

希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发生!

应该上班,公司让你上班,那是你身体健康成度,可以上班工作了。不能等工伤认定,那时间不知道得多少天。先上班同时也等待认定结果。共参考。谢邀了。谢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本律师办理劳动工程类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结解答如下。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一,工伤鉴定法律关系。

1,你的法律用语是错误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受到工伤以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轻工伤,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保险条例法律关系上,没有工伤鉴定这一法律用语。

2,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影响你。将工伤认定赔偿的权利。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继续你的工伤认定赔偿程序。

二,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

1,工伤员工受到工伤伤害以后,应该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 劳动者可以不用上班。这种情况下单位矿工为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回单位上班,户外知识要求单位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如果你工伤后,你休息的时间超过停工留薪期,应该回单位工作。如果停工留薪期届满,你仍然不能工作的,那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你自己自己的原因旷工,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单位能证明,单位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合法解除,没有任何赔偿或补偿。

三,工伤赔偿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法律关系会产生两种不同标准的维权理由,建议你就具体问题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以得到权威明确,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




工伤认定之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原工资照发;但工伤认定之前,是否工伤法律上不确定,可以按病假暂时计算,待认定之后进行结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你既不属于病假,也不属于事假,你属于是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内不能减少你的工资福利待遇,但是这些都是建立在认定为工伤的前提上的。

第一,你为什么不属于病假?你受的是工伤,伤和病是一回事吗?肯定不是一回事,你受的是工伤,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在工伤待遇中,你应该享受的是停工留薪,期待遇,那病假什么呀?就是你生病,不属于工伤,那根据你的工作期限确定你的病假期间,两者完全不一样,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发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能减少,病假的话那么发的工资那就很少了。

第二,你也不是事假,所谓的事假是因为你自己有私人的事情需要请假,这和工伤不搭就不上边啊,如果你是因为私人的事情请事假的话,单位完全可以不给你开工资,而且你也需要经过单位的同意,才可以请事假,你工伤中的停工留薪期限不需要单位批准,也不需要单位同意,你按照法律享受相应的待遇就可以了。

第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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