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_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4:09:46 人阅读
导读: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 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往前推12个月加起来再除以12 就是你的12个月平均工资 以上结算: 你的实际工作时间就是2007年8月到2012年9月 你的实际上班时间年限为5年1个月 补偿年限为5.5个月(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合计为6个半月时间) 49597.03/12=4133 4133*6.5=26865

劳动者从单位离职时,通常都会与单位协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许多劳动者可能知道经济补偿金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但是其工资计算的基数应该以什么为标准呢?


【分析】

首先,先要明确工资的范围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因此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工资以外,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也应当计算在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内。

加班工资也是工资,但对于加班工资是否应该计算在经济补偿金基数内,司法实践上存在争议。

最后,考虑到经济补偿金仍需纳税,其计算应当以税前工资收入进行作为基数,以避免双重纳税。

。按照法律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按照离职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到手工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

本人离职,只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得到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用人单位不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一,劳动者主动离职后,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进行了规定。按照这六种情形,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两条,一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二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尤其是因为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离职的人员比较多。所以劳动者在选择离职时,需要按照劳动法三十八条的规定仔细比对,如果辞职的理由的和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只要其中有一条是相吻合的,辞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标准?

对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其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已经说得非常清楚,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本人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三倍的,按照三倍进行补偿,本人标准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三,除了经济补偿之外还可领取失业保险

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并且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以上,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本人辞职或是离职的,离职后可凭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到当地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重新就业意愿的,可领取失业金。

总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原因,而是本人主动申请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因为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原因之一而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因为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因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所以不能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被公司辞退 补偿如下1 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不满一年按一年计 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奖金及补贴 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 则要按上述标准双倍赔偿2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 还要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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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认为,老板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辞退员工的同时,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在以上六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书写离职申请,就意味着自己主动离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因此,律师提醒,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而劳动者又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老板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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