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债权转让的案例_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7:36:04 人阅读
导读:虚假债权转让指:(1)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

  虚假债权转让指:(1)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详细的债权债务相关法律条款华债网更为清楚。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  (3)真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  (4)新贷还旧贷。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时失误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掩盖不规范贷款,自行划转资金还旧贷,但未订立新的合同,转让时仍将原手续作为债权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所表明的债权已清偿之由对银行提起诉讼。  所以你要把问题具体情况说清楚。

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乙方应承担的只是民事责任,还涉及不到刑事责任。

乙方伪造了一份假的债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既然你有他造假的证据你可以交给法院,要求法院执行该部分财产。

《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1、转让的债权如果是虚假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债权转让合同进行撤销或者符合无效事由时进行确认无效。

2、民事诉讼和刑事处分是两条线,走民事诉讼以后不影响刑事诉讼,所以还可以进行报案。

3、进行报案不一定就一定可以立案,其中公安局要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调查,过程相对复杂,慎重考虑。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对于接受虚假债权的当事人,了解司法实践中虚假债权转让的处理方式是十分必要的(一)因银行不良债权剥离纠纷,从资产公司购买债权的受让人不得直接起诉银行;(二)根据国务院分配额度划转的不良资产,受让人不得以债权虚假为由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要求;(三)受让人要求按虚假债权的全部数额支付价款,或请求可得利益的,不予支持。(四)虚假债权转让合同中,银行因欺诈而致合同可撤销,同时亦构成侵权,受让人可选择请求方式。司法实践中,如果发生虚假债权转让,一般涉及的标的额都会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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