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法院根据以下几个标准确定孩子的抚养费:(1)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或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的,比例可提高但不超过月收入的50%
3.一方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孩子生活费以离婚夫妻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也就是说,至少要满足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比如说,北京城市低保标准为480元/月,北京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00元/月,那么北京离婚孩子生活费的标准肯定要高于这个标准。
另外,我国《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参考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我国《婚姻法》所称的子女抚养费,通常是指子女的日常生活花费、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费用、患病接受治疗的医疗费等。当然,如果子女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而产生的必要花费也在其中,但该费用是无法预见的,因此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男女双方协议都不会包口在内,需要日后单独向非抚养子女一方索要。 婚姻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子女抚养费以必要为限,比如子女度假旅游、购买笔记本电脑、名牌服装、接受各种培训班教育的费用等,因为该些费用不是必须花费的,因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拒绝支付。 另外,现实生活中因为存在很多所谓的贵族学校,或者名牌重点学校而需要交纳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费用也不属于必要花费,因此也不在抚养费的范畴内。 离婚子女如遇大病或绝症产生的医疗费,应该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数额为限,如子女接受换肝、换肾、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该费用由父母自己选择是否支付,不存在法律上的强制义务。
新婚姻法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金额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