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哪些人_发生交通事故后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8:01:23 人阅读
导读:需要的材料有这样一些。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非必须,可由法院调档解决,或由其他当事人提供)。证明受害者身份的: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受害受损失情...

需要的材料有这样一些。

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非必须,可由法院调档解决,或由其他当事人提供)。

证明受害者身份的:身份证,户口本。

证明受害受损失情况的:住院的,提供住院病历,收费单据,用药详单等。

受害者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

受害者伤残的,提供伤残鉴定报告(非必须,一般法院委托的会有法院一份鉴定报告)。

食宿费发票,车船票等。

证明被抚养人情况的,需要被抚养人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

证明误工费的,需要当事人前三个月工资卡流水,工资纳税证明,单位考勤表。

证明营养费的,需要提供诊断证明。

证明陪护费的,需提供陪护合同,收费票据。

农村户口主张按城镇户口标准赔偿的,需提供在城镇工作生活满一年的证据,如工作证明,租房合同等。

等等。

我去年和你的情况一样,事故认定书我主要责任,他次要。对方是无牌无证摩托三轮,按理事故认定书我是不想签字的,交警说对方大约要花10多万,你把责任全推了,伤者没钱治病。天天和你闹你也过不安,我就和伤者说,我是看在我的保险是全险,我给你签这个字,以后任何问题不要找我,伤者同意了(口头约定,只怪自己太仁慈),后来就问我要钱治疗,说什么签字是我同意的,开始跟我耍无赖,我说所有的对话我都录音了,你每和我打一个电话我都录音了,你要不服我就去行政复议了,看看谁吃亏,就这样我才安静下来。后来他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我没请律师,开了两次庭,都有保险公司律师出面,我出庭只是要回自己的利益(修车费,鉴定费,拖车费),保险公司全陪,扣掉我的利益,由保险公司一次性付清,整个官司打下来,保险公司赔了13万多,我出了540元诉讼费,600元拖车费(保险报销400)。住院期间拒绝垫付,探视,调解,一切走法律法规,最后白纸黑字,无后顾之忧

经常遇到这类问题。

如果事情比较简单、双方争议不大都比较通情达理,也就三两千元的案子,当事人自己又有一定的处事经验,懂得一定的法律常识,自己跑跑就行了建议自己协商处理就行了,请律师未必能有什么更好的结果。

如果自己对这方面基本不了解,事情复杂,双方有很难谈得拢,或者牵扯到有伤残,对方情况复杂,例如肇事者和车主非同一人,或者牵扯多个责任主体,建议还是请个律师吧。

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吐槽请的律师没用,或者没有大作用,白花钱。

其实,律师和教师,公务员,警察等群体类似,也是个普适规律,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上中下,优普劣,左中右,律师也不能例外。据我观察,律师队伍里,也是有优秀的,好的,一般的,差的,渣的,注意甄别一下就是了,没必要因为一件事不满意就抹黑整个律师,因为一个律师水平不高就吐槽整个律师界。

不过提醒一下朋友们,律师这个行业,其实和其他行业一样,有优秀的、好的、一般的、差的、渣的,遇到好的律师当然受益匪浅,他会收费,但也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遇到差的律师,吃里扒外,破财不说,对案子常常帮倒忙,这个问题一定要注意。有的律师,见了面不是先分析案情,而是先要当事人掏包走所谓关系,那最好是悠着点。

起诉注意事项

1、选择管辖法院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虽然起诉法院既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又可以选择被告的住所地法院,但是受害人尽量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选择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更利于事故事实和证据的查明与收集,因此受害人维权成本相对较低。

2、被告的确定

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一般被告就是机动车驾驶人。同时,基于保险合同关系,根据《交强险条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同样是赔偿责任人,可以将保险公司与机动车驾驶人列为共同被告。所以,在交通事故诉讼中,通常情形下,被告至少有两名,即机动车驾驶人和车辆投保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

在特殊情况下,被告的范围不仅有机动车驾驶人和保险公司,还有其他的主体需要承担责任的。比如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以雇主作为被告。如果是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选择雇主或第三人作为诉讼的被告。

3、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书写内容

①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②原告的诉讼请求。在诉讼请求中,原告可要求被告赔偿在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以及诉讼费的承担。

③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这部分,需要写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分析事故当事人之间的责任的划分。


举证材料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驶证、驾驶证等)。

6、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案发时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等保险的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五、其他与举证有关的注意事项包括:

1、法院在使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之次日十五日内完成举证。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3、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法院书面申请。

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6、当事人申请鉴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7、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8、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要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9、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香港、澳门、台湾形成的,应该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10、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1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12、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应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建议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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