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地方政府一般五年换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一百零六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十三届:是简称,可指党的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也可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还可指第十三届政治协商委员会,它们都是从第一届开始算起,委员,代表都有一定的任职年限,比如,五年任满就重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乡、镇人大任期改为5年,实现了全国五级同步,也就是5年一届,一般每年会召开一次会议,有选举任务时也可能会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全国人大是五年。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省市自治区人大也可以作出延长或减少本地区任期的决定,报全国人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