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两年后离职有补偿吗_工伤工作几年后离职有赔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4:33:03 人阅读
导读:首先你所处的单位有没有缴纳社保,正常缴纳了五险,工伤赔偿鉴定后可以立即拿到赔偿,也与单位无关,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正常辞工也是可以拿到赔偿的,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首先你所处的单位有没有缴纳社保,正常缴纳了五险,工伤赔偿鉴定后可以立即拿到赔偿,也与单位无关,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正常辞工也是可以拿到赔偿的,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工伤待遇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中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是全国通用的,但各地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不尽相同,例如: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十级5个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具体如下:(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4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1个月。

所以你能得到多少补偿,还是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补偿标准。




工伤十级后没辞职继续上班,几年后再辞职是可以领取补偿金的,补偿金为工作一年补偿金一个月工资

工伤工作几年后如果是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赔偿的,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则没有赔偿。但是如果工伤获得了伤残评级,在员工离职后会获得由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已经进行工伤认定的,并且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十级可享受以下待遇:

1.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合同期满或者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们代理过同类型的返聘员工发生工伤,四处奔走也没有被认定工伤。找到我们律师结合他的情况,熟悉运用相关法律最终帮当事人索要到满意工伤赔偿待遇。

需要说明的一个情况是,很多退休人员,退休后被返聘工作,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务协议劳动者的权益就很难保障。而且返聘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也很难进行工伤认定,拿不到相应的赔偿。遇到这种情况自己没有头绪,不知道怎么解决,而错失最佳的维权事件,建议大家还是找相关人士了解清楚更为妥当。

被评十级伤残后又上班十年,现辞职有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吗?

现在辞职索要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而且这时的两种补助金是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而不是工伤发生时的社平工资为基数,很合算的。

但是有点儿例外,就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你如果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会每五年减少1/5,也就是说,你退休当月辞职的话,基本没有这个就业补助金。

原因当然是你不再需要就业了,马上退休了。

医疗补助金肯定要给,毕竟这伤会跟一辈子吗。

顺便给大家介绍下,7-10级工伤的待遇是: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2、这种程度的工伤职工可以被解除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就业补助金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另外。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必须的经济补偿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是山东省的政策。这个月数是各省制定的,各省有所不同。

根据提供的情况,你朋友工伤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职可享受本人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工资指受伤前十二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数。《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部分第三十七条对十级工伤待遇进行了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离职补偿分几种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里不包括单位主动解除,否则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进行补偿。

三、你提到两次十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也就是说,只能按十级进行补偿。

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及时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鉴定劳动者劳动能力等级,并出具书面的鉴定报告,相关主体应当根据鉴定等级,依法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款。

在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伤赔偿,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所有的工伤赔偿责任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但是一次性就业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赔偿金的支付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前提的,如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合同关系还依法存续,则用人单位等赔偿主体无需支付还赔偿,待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等赔偿主体再依法支付赔偿。

需注意的是,此处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论是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被用人单位辞退都可以。

如有其他疑问,请关注“在线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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