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_合同工干到老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5:55:44 人阅读
导读:合同工和正式工干到老,区别可能就是在退休待遇方面了。合同工如果买了社保,那就是企业社保,享受企业社保退休。正式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跟企业社保不一样,退休待遇...

合同工和正式工干到老,区别可能就是在退休待遇方面了。

合同工如果买了社保,那就是企业社保,享受企业社保退休。正式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跟企业社保不一样,退休待遇也不一样。

我拿我们单位的一个示例来对比,科员退休,退休金4000多,企业退休,也就2000多,差不多悬殊一倍。

另外我们那边还有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抚恤金不一样。公务员40个月工资,事业单位20个月工资,企业10个月工资。

合同制与原正式工:

一、从法律角度上说,合同制与正式工没有什么区别。凡是企业都实行了全员合同制。

二、从社保缴费年限认定看,合同制工人从参加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就必须缴纳社保费;原正式工在未实行全员合同制前的工龄,社保部门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虽然实行了全员合同制,但在有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福利待遇等方面还是区别的。如:有的把职工分为A.B.C等类型,原工式的为A类,等等。


国企单位里,合同工、正式编制员工区别在哪里?

一、国企单位不存在编制问题

首先,必须要明确一个概念问题,就是编制问题,只有党政机关、国有事业单位才有编制使用问题。

党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使用。

国企单位不仅是现在,就是以前,历史上从来没有实行过编制管理。

一般的可能将国有企业单位实行的定员管理,而误认为编制管理。

二、国企单位已经不存在正式工,合同工就是正式工

现在,国有企业单位用工形式,已经不存在正式工。

国有企业全部工作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都是“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工”两种用工形式。

(一)国企原有用工形式

国有企业单位原有的用工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几种形式:

1.正式工,也称为固定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工人,曾经让人无比自豪的用工形式,天字第一号的工人;

2.合同工;

3.临时工;

4.季节工。

其中,临时工、季节工,也可釆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是合同工的一个变种。



(二)国企现时用工形式

1992年,国有企业进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中延续几十年的国家干部、工人身份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至此,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为“合同制员工”,及少部分按职工总数限定比例的“劳务派遣工”。

1.首先,国有企业国家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为工人岗位员工。

2.其次,既然国有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由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等几种形式,转变成全体职工单一的用工形式,全体职工都是“合同制员工”。

理论上 ,国有企业单位上至高级管理人员,中间专业技术人员,下至普通工人,全部都是合同制员工,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之分。

3.劳务派遣工,国有企业还存在另一个种用工形式,少量的劳务派遣工,可以视为原国有企业单位的非正式工;劳务派遣工,国家规定,不得超过本企业用工总数的10%限制数量。

劳务派遣工,实质上也是合同工范畴,只不过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已。



4.农民工,是对农村农民进厂务工的称谓,国有企业单位原临时工、合同工的主体成分,现在实质上也是合同工,不过非城市人口,人员来自农村,农业户口罢了。

三、国有企业单位员工的待遇,既然是都是“合同制员工”,劳动工资福利待遇也就是一样的;

退休后的待遇,除外政治待遇;经济生活待遇,主要就是养老金,国有企业单位员工全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当地社平工资、缴费年限、缴费额度。

其中缴费年限,分为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的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计算养老金时与实际缴费年限同样起作用,原来的正式工,在这一点上可能占有优势。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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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国企中已经没有正式工概念,主要有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业务外包制员工等几种用工形式。题主认为的所谓正式工,应该是指合同制员工,即:与国企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再缩小一点就是指,与国企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员工。在民间通俗称呼里,认为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才是正式工,其他形式用工都是“临时工”吧。

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实行用工制度改革,打破过去的干部和工人两种身份,就是俗称的要破除身份界限、打破铁饭碗。无论过去的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统统改签劳动合同,开始交社保。当年的一直没有交社保的老职工,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老职工的工龄相当于缴纳社保年限,新员工则从入职起缴纳社保。所以,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就执行合同制了,但是民间怀念过去的“职工身份”,习惯自称正式工。

现实中,现在还是有“身份”的,存在于人事档案里。比如说,以前的以工代干、工转干、干转工等身份依然保留在档案里,等你退休的时候,就知道它的威力了。

工人是男60退休,一线工人或者特殊作业工人,可能提前到55甚至50岁就可以办退休。女工人是55岁可以退休,一线工人或者特殊作业工人,可以提前到50岁或45岁退休。

干部身份的男人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有的国企执行地方政策,女干部(有职称、有职务)的可以延长到60岁退休。那么,你原来的工人身份转为干部身份,能不能早退休或晚退休,都要根据你的档案和政策进行界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国企员工还是有身份区别的。

2000年以前的国企,还有许多用工身份,比如,干部、工人、协议工、集体工、大集体工、季节工、临时工等等。2000年后,逐步规范到只有三种用工模式: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业务外包制员工。它们之间的区别,那就大了:

一是正式工(合同制员工),属于企业的“自己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正规招聘、部队转业、地方派来的员工。这部分员工才是企业的“主人”,按照劳动法享受企业的所有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社保、福利,以及培训教育、文体活动、慰问、救助等其他待遇。有的大国企还有政策房、补充医疗、子女教育等福利。

二是劳务派遣制员工,不是企业的员工,但在企业工作,相当于“外人”常驻企业打工。劳务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劳务公司派驻到企业工作。企业给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其中要约定工资、社保、管理费等)。但具体怎么发,有劳务公司发放。劳务公司出于获取利益最大化,可能要减少劳务工的薪酬和福利。

三是业务外包制员工,不是企业的员工,虽然在企业工作,等与企业没有任何关系。比如,国企把自己的食堂作为一项业务,其中包含着用工、管理、设备、服务等业务进行打包,比如一年1000万元,整体外包给外包公司。员工招聘、薪酬和管理,均由外包公司负责,与国企没有任何关系。在国企眼里,食堂整个运行就是一个打包外包的业务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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