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如果撤销申请的话,需要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申请,如果执行法院已经采取措施控制被执行人财产,那么一般要缴纳申请执行费,如果没有来得及采取执行措施,是不用缴纳申请执行费的。
依据应该出自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另外,现在申请执行费不是按照申请执行的金额收取,而是按照已经执行的财产对应的金额收取。不需要,执行费用不需要申请人预交的,都是执行回来第一笔款后,先扣除执行费,你撤销执行申请就更不会找你要了。
一个简单的问题,几个回答就可以从侧面看出执行状况。
一般是需要缴纳执行费的,因为案件已经执行了。但不同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操作,如果被执行人家庭困难还可以申请法院减免执行费的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撤回,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
二、依据的法律:《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
①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②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③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④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⑤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已经 交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撤回事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不能同意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但可以选择同意执行和解,即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要求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按期履行,如不履行,即时恢复原判决执行。
中国的社会盘根错节,既然债务人求你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并承诺每月给你还款款额,说明债务人有诚心履行生效判决书。那么“得饶人处且饶人”,有理也让人三分。你可以退一步,但不能退到撤销执行申请,只能退到达成和解。在达成执行和解过程中,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另外一些让步,但要以你能接受的程度为限,超出你的承受力,坚决不接受。
诉讼的目的就是止争息纷,握手和解。如果能通过执行和解,将案件顺利执行,在你让步的情况下维护了你大部分权益,我觉得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为什么我不建议你选择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呢?一旦你同意撤销申请,被执行人压力顿解,如果被执行人不按承诺还款,你再申请恢复执行,程序很复杂,很麻烦,而且会有相对较长的时间才能恢复,这样做,对你很不利,因此,不建议你撤销申请。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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