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被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怎么算_我被车撞了他全责误工费等具体怎么算由谁来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1:07:25 人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这个解释中,关于误工和交通费的规定是: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这个解释中,关于误工和交通费的规定是: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根据这个规定,当事人要主张误工费和交通费是可以的,关键问题要取得相应的证据。

例如,误工费可以提供住院病例、病假条、单位休假证明、工资卡开取证等予以证明,如果证据不足,可以按当地同工种平均工资主张;

交通费应当提供合适的票据。例如出租车票,注意面额、里程、日期和自己受伤的情况相符。公交车票、火车票等,只要当事人能对这笔费用能解释清楚即可、

以上回答供参考。

这个问题一般根据交警判决为主。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负责任方如果有误工情况,全责方必须赔付误工费。

正常情况下,伤害没正式工作或者农村户口,误工费按当地工资平均水平计算,如果住院时间长,那伤者必须提供前期工资证明,纳费证明,按前期工资陪偿。并且还有陪护费。

如有伤者工资高于事故地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在结案时,你必须拿出工资证明,交警会按你要求原工资陪偿的。

如果有伤残或死亡,是要陪偿伤残后期费用,也可一次性补偿。

而精神抚慰金,一般轻伤住院是不支持陪偿的。如果伤残,是可以要求陪偿精神抚慰金。一般致残精神抚慰金在lw元。如果死亡,也可以要求陪偿精神抚慰金。但最高不超5w元。

注意,交警处理时,是不支持精神抚慰金的。而保险也拒赔的。但必须起诉至法院,法律是支持这项陪偿的。最后,保险必须陪付。

一般没有误工费这一说,除非你打官司。

正常流程就是:你选定一家4S,对方的保险公司过来给你定损,然后你的车放在4S修理。修好后,费用你先支付,打好发票。然后通知对方来付你款,你给他发票。当然,如果对方更友好一些的,完全可以直接过来帮你支付费用。然后发票直接就取车了。这样费用方面的事就完毕了。并不会支付你的误工费及修车、定损等导致的路费、油费。

如果你是说“你”人被撞了,不是说“车”被撞了,那误工费就可以算,误工费按你治疗的天数计算,按你的日工资进行计算。

1、如果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误工费,还有汽车维修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费用等。 2、如果不是全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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