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证买房已经放款_你怎么看为了买房假结婚假离婚的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8:23:32 人阅读
导读: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离婚就是真离婚,只要男女双方领了离婚证,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就会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这些年,由于我国在打击房地产投机等行...

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

离婚就是真离婚,只要男女双方领了离婚证,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就会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

这些年,由于我国在打击房地产投机等行为上采取的限购、限售等措施,不少夫妻为购买房产、获得拆迁补偿或者其他原因,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

虽然,夫妻双方认为自己只是“假离婚”,等达到目的后再复婚。但在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这个概念。

再强调一次。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

法律上就是离婚了!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已经经手处理过多起因所谓的“假离婚”引发的官司。

最终,法院都认定为离婚,双方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也被法院认可。


说说“假离婚”法律风险

一、“假离婚”后,一方如不同意复婚的,财产分割部分也不能反悔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

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

一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是诉讼离婚,到法院按法律程序处理。

一旦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则法律上与真离婚产生一样的法律效果。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由于双方协议办理“假离婚”,通常均属于自愿,并不会存在胁迫的情况,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后果以及对方有可能不同意复婚这个风险都应该是明知的,因此财产分割协议本身也不存在欺诈。

综上所述,法院不会撤销双方假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

二、假离婚时协议归于一方的财产,复婚后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假离婚是为了拿房产证,那么房产证拿到后,二人复婚,则之前二人协议离婚时归于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

同理,即使夫妻另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之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法院一般均不予支持。

三、复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归属,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复婚,而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的第二套房,房产归谁所有,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及房款支付情况而定。

一般说来,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复婚前拿到产证的,则房子归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

离婚后购买且一次性付款,在复婚前就取得房产证的,应属登记权利人的个人财产。

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是谁,房子就属于谁。

离婚期间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当然属于个人财产,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该房也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复婚后共同还贷,权利也归产权登记一方,但要补偿对方

如果是贷款购房,复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产的产权归属,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双方约定的“假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虽然有的当事人会在协商假离婚时签一份“假离婚协议”,载明双方是假离婚,离婚期间所买的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有这样的协议,也无法规避法律风险,因为该协议本身会被认定无效,而不能约束任何一方。

这是个很有趣的提问。既然是假离婚,那当然不能期望它产生真离婚的法律后果,以此“假单身”去买房,当然也只是买到“假单身房”了,改变不了原夫妻共有房产性质。理由:

首先,假离婚改变不了原有夫妻关系性质,并没有产生对原有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因此,假离婚后去买房的钱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妻子拥有求偿权。

其次,买“假单身房”后的真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享有平等分配的权利。如离婚时,男方隐藏逃避,离婚后,女方发现时,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女方发现之次日起算。

一、用假离婚证申请住房按揭的本就属于伪造证件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银行会取消该购房者的银行贷款的申请资格的,并有权追究购房人的法律责任。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上个月,为了买房,我也和老公办了离婚手续。

对于这件事,刚开始我是挺别扭的,觉得离婚是人生耻辱,不大能接受。但是考虑到经济因素用我名义买的话首付少些,最后还是去民政局办了手续,买了房子。所以,对于这件事我觉得我可以谈一点我的看法。

首先,要清楚的认知到离婚从来都只有真离婚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为了买房子而离婚的时候要考虑清楚利弊,做好如果对方不愿意复婚的考虑。虽然大多数为买房而离婚的后来也都复婚了,但不排除少部分居心不良的,打着幌子离婚骗财产骗孩子抚养权,所以签离婚协议的时候要当真的来对待。我个人愿意离婚买房主要是因为用我名义买的房子,所以我不吃亏,另外孩子很小,老公很依赖我,断然无法离开我的,所以最后接受这个方法。

其次,要有魄力吧,就是觉得如果真离婚了,老娘也不怕,签协议的时候把买房的钱转你,要么就把其他的房车给你,总之不能啥也没有。而且也不怕不复婚。否则,就不适合走这条途径。我有时候跟我老公开玩笑说要不咱就真离了吧,反正一人一套房子一人一辆车,也挺公平,结果我老公反而说:你要这样说,那我们还不如不买房呢!

总之一句话,站在女人角度(因为多数案例都是女人离婚吃亏),那就是对男人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其中的度自己把握。

谢谢邀请,我没有遇到过为买房假离婚的,我身边真实发生为了拆迁而假离婚。我想说的是,无论是真的感情破裂而离婚或者是为了跳过某些法律法规的约束而假离婚,都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法律认可的真实的离婚证,在此证面前任何的解释、言辞都是无力的,所以无论是谁因为什么办理离婚手续,一定要考虑清楚,之前应把相关的财产分配合理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纠纷。

这种问题其实作为一个置业顾问,碰到很正常。也会帮客户想各种办法,但是我们这边的一些办法可以保证银行可以99%下款。具体大概如下:

客户先在我们这交定金(2万定金,首付先不付),然后约银行让客户这两天尽快先去银行面签,(前提是和银行关系好,提前已经沟通过此类的事。)也就是说去银行看自己的资料能不能通过银行的系统。如果面签通过,我们会过来通知客户付首付,出合同,签合同。去银行办按揭,等待接听电话,通过了就开始每月按时还款。

还有一种情况是,客户面签资料通过了,首付付完,签完合同,在银行办按揭的时候电话没有接好,没有通过,这种情况只有换一家银行就行了(开发商通常会于2-3家银行合作),不会对在另外一家银行办按揭有影响。

最麻烦的是如果是资料问题没有通过可以换银行继续办,但是征信问题的话就没有办法了。只有解网签合同,但是这个比较麻烦,需要开发商配合,然后去房产局办理。才能退款。

现在有的银行对于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采取离婚手段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采取了相应的办法,规定:离婚后3-6个月再申请贷款,或者让前夫(前妻)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一旦放款后,可以立即复婚。

说到底还是为了钱;

受到国家政策限购限贷的影响;

于是大家为了买房买房,更是不遗余力的把各种方式都是用上;

假结婚假离婚只是一时的,为了获取更多的买房卖房指标而仅此而已;

驴老师认为这也是一种本事的体现,但是却不能拿出来宣传;

驴老师自己没有房子卖,也买不起房子,驴老师觉得很尴尬;

只能望着葡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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