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_工伤用人单位不缴社保费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4:49:38 人阅读
导读:谢邀请:这个问题我己回答许多遍了,不想再重复了。《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简而言之:一、参保了由社保部门返还,没参保的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二、...

谢邀请:这个问题我己回答许多遍了,不想再重复了。《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简而言之:

一、参保了由社保部门返还,没参保的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二、伤者痊愈以后要做伤残级别鉴定,级别由1一l0级(1一4级最重)按照《工伤保条例》规定,要给予不同的伤残补助金。其中一级的为本人27个月的工资,以此往下推,每少一个级别减少两个月。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三、伤残级别被鉴定为5级以下的,如本人同意可以回原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自行终止合同。

单位拒不执行的,职工可以依法维权。一是经过劳动仲裁,二是诉讼致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一、首先确认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如用工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需经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向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工伤申请报告;

3、 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 伤者本人或家属提供的事发经过及身份证复印件;

5、 工作场地内受伤需提交两个旁证人手写的事发经过证明材料;

6、 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注意单位联系电话,地址;

8、 相关事故的证明材料。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受伤,并不是所有情形都能认定为工伤。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向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四、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人身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

你好!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下面,我就你如何维权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的一年时间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 职工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保护,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进行工伤赔偿的基础。
  • 用人单位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认定工伤对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益处,用人单位是不会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甚至还会成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障碍。
  • 工伤认定是有期限的,职工应当在一年的时限内提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一年的时间,人社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将失去通过工伤获得保护的权利。
  • 工伤认定中,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人社部门一般会不予受理或者要求职工补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种情况下,往往是人社部门中止工伤认定,职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 人社部门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再延长15日,并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
  • 对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二、在伤情稳定后,及时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这一步可以确定职工工伤赔偿的数额,对于工伤赔偿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 职工应当在伤情稳定后或者是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目前,各省市为方便职工申请,在行政审批大厅或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设有相应的窗口。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市级和省级两个层面,其中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的初次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的再次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因此不适用诉讼程序。对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最终结论。
  • 接受职工的申请后,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初次鉴定结论,情况复杂的,可以再延长30天。

三、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 首先,职工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度《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类似文件,依照个人工资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准备计算工伤赔偿的数额。
  • 其次,职工要与用人单位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在这一过程中,双方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 再次,若双方不能协调一致的,职工需要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案件必须经过仲裁,不经仲裁的,法院不予受理。
  • 经过仲裁后,若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就可能会引起二审。审理后,用人单位未主动履行义务,进行强制执行。

四、职工未得到赔偿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预先支付。

  • 为了更好的保护职工的利益,我们国家建立比较超前的社保基金预先支付制度。该制度也是我们国家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最大限度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 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经过仲裁、诉讼的强制执行仍然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破产的等情况,总之就是职工不能获得工伤赔偿的情况下,由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 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后,取得对用人单位的求偿权。
  • 对于社保基金作出的不予先行支付的决定,职工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限于篇幅和信息,作如上简要分析。若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

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费用,全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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