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首先说说我的经历吧:
这是一个发生在2013年10月份的时候,在一次偶然的日子我回到母校(大学)散步,遇到了一位老师在办公室出来,因为她乌黑干燥的头发引起了我的注意。
从她的脸上的痘痘我可以感觉到她的年龄应该跟我差不多,毕竟凭我多年单身的经验来说绝对错不了。就冲着她那十几颗成熟的痘痘,我鼓起勇气去问她要了QQ(当时微信还没流行)。
果真她给了我QQ而且也同意了添加好友信息,后来她急急忙忙的说还要回去看资料。当然,QQ已经拿到了,今后我可以在手机跟她聊天。
深夜了,我躺在床上,脑子里都是她那干燥的头发以及她脸上绿油油的痘痘。这时候我忍不住了,必须得发一条信息给她。
“在吗”
“在~”
她居然回我了!当晚我们就互相了解了对方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最让我开心的就是她还是单身,看来上天让我们相遇不是偶然的。
因为在我的猛烈追求下打动了她,两个星期后我们成为了男女朋友,活了这么久感觉今年的冬天是最温暖的一次了。
不过,在一起一个月之后,我觉得她对物质的东西越来越疯狂,逛街的时候消费很大,半个月不到消费就过万(衣服、包包、生活用品)。当然,身为男人的我必须买单,自己平时开销省点还是可以顶过去的。
到了第二个月我发现,连吃的、用的她也不放过,因为她有我宿舍得钥匙,我有时候下班晚了回来,总是会发现很多东西消失得很快,买了一箱泡面20包两天就剩3包,沐浴露洗头水刚买的不到一个星期就没了,最奇怪的是,宿舍里的狗粮居然也少了很多,养了一年多的狗(注:它叫毛台)也瘦了很多,平时都是我加班晚回来都是她帮我喂毛台的。
后来,我还是带着疑问跟她聊起了这些问题,第二天她就跟我分手了,走的时候还问我要了二十块钱车费,当时我很开心的给了她钱,送她出去坐车。
所以,根据你那些情况,建议不应该要她还钱,她离开你那两万块还真不多,说不定这可以让你以后省下了几十万。
以上个人观点,欢迎评论。
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也是可以的
要回来的办法很多。但是,是否能要回来,取决于你多给钱的证据是否充分。如果不能证明事实存在,则是要不回来的。
如果证据充分,对方也无可争辩 ,那么先从法律角度分析。
如果多给钱对方否认的,这种法律关系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对方承认的,则属于买卖合同返还钱款。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取得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首先,你可以和对方友好协商,说明情况,要求对方返还多收部分。
协商不成,可以找对方经商的市场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
再不成,可以找基层调解组织,派出所片警。
如果协商及行政手段都不奏效,那么就要走法律程序了。可以不当得利为案由,起诉对方要求返还多付的钱。法院判决后不返还的,可以申请执行。
因为选择了民事诉讼,那么就没有必要追究侵占的刑事责任了。
总之办法是多的,但是以协商为上。不管任何人,都应该知法守法,不要有任何贪念。
这个问题还真不太好说,如果数量不多我觉得就没有必要要回来了,必境你们相好一回,不能斤斤计较,男人要大度一点,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也不清楚不太好说。
什么东西,送给别人了,现在后悔了,想通过法律途经要回来?别异想天开了。
送出去的东西,已经实际交付了,所有权就已经是对方的了,又没有什么约定条件,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现在后悔也没用,走法律途经也是枉然,除非对方愿意返还。
别要了,伤感情的事不要做。
建议你好好看一看《合同法》。
如果网贷逾期十年不还会怎样_欠网贷十几个全部逾期还不起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