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是不能,是不一定。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你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除你之外,你的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也分别是你父或母财产的继承人,同时,你的父或母也分别是对方的继承人。
这样说你就明白了吧?虽然你是独生子女,但你不是你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你只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有没有可能独享父母的财产呢?有:
第一,你父母立有遗嘱,指定遗产全部由你一人继承,这样就排除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
第二,其他继承人明示放弃继承,全部由你继承。
第三,其他继承人先于你父母去世,或者你父母就是孤儿,没有除你之外的其他继承人。
看看,这就是我说不是不能,是不一定的理由。
由于时代的原因,我国现有好大一部分人都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究竟在父母离世后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呢?
一种方法是通过公证的方式;另一种办法是通过诉讼的方式。但是,前者会出现公证机关办理财产公证时要求继承人出示证件材料,这些证明文件又难以提供 ,就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解决遗产继承。这样一来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可是父母都已离世,导致诉讼无人可告,法院无法审理。这就要求独生子女在父母离世前做财产公证,或者父母立财产遗嘱,也可以写财产赠送协议,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且看独生子女王某继承父母遗产时遇到的困难:王某父母双亡,父母生前有存款12万,房产一套。父母生前无遗嘱,无赠送协议。
王某去银行柜台要求继承父母生前存款时,当然是在王某不知道父母存折密码的情况下,银行以无法确认王某的父母是否还有其他继承人而拒绝了王某继承请求。王某只好向法院诉讼解决,法官要求王某出示父母生前遗嘱或财产赠送协议时,王某还是不能提供,而且王某又因父母离世,导致无人可告,因此法院最后驳回王某诉讼请求,无法受理此案,王某只好另想别的办法。
谢谢了,父母去世后有的独生子女,或是多女都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那就是父母在时吃着国家的伍保或各重各样国家的照固,花不着子女的钱的户,父母的遗产全该集体所有,。如果父母在世时,没有当伍保,和低保,困难,贫困都没有得到,全是女儿完全照固的,那女儿,和,儿子,是完全一样的权力继承父母的全部才产,这是国家政策,别人都是无权干于的。
谢谢邀请!对你爷爷来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他老人家节哀也。1.爸爸去世,而你作为爷爷亲孙子自然没有办法全部继承爷父辈全部财产。如果房产是你爸爸的名字他去世,你和母亲占1/2(50%.)爷爷奶奶占50%。2.爷爷奶奶占50%只要过户到名字之下,全部都归于你。但是必须滴做个公证,让爷爷奶奶签字画护,这一切财产无人与分争了。
反复读了你的标题,我猜测你的意思应该是这种遗产的处理方法是否“公正”,而不是“公证”!
从情理上讲,这不但不公正,而且很奇葩!但是,从法理的角度上讲,是公正的!因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按照法律的规定,你父母的遗产是应该这样分配的:
(1)将父母的遗产先按照各占50%进行拆分。
(2)父亲的遗产(总遗产的50%)由你、你爷爷、你奶奶三个人均等分配,待你爷爷奶奶过世之后,他们继承你父亲的那份遗产再作为你爷爷奶奶的遗产向你伯伯、叔叔、姑姑们进行分配。
(3)母亲的遗产(总遗产的50%)由你、你姥爷、姥姥三人均等分配,待你姥爷、姥姥过世之后,他们继承你母亲的那份遗产再作为你姥爷、姥姥的遗产向你舅舅、姨妈进行分配。
看了这种分配方法,许多人都会一头雾水,我也一样!但这就是法律规定!
那么,如何避免出现这样麻烦的继承结果呢?
独生子女的父母要及早为自己订立遗嘱,将财产、尤其是房产用遗嘱的方式赠予给独生子女!只有这样,才能规避遗产被“瓜分”的风险!
说起这事我就想骂人。我爸妈有两套房子,我又是独生女,今年五一前我还是唯一的继承人呢,过了五一继承法改了,我妈要去办贷款,人家房管局的说不能抵押,因为我大伯、大姨都有继承权,他们要到我们这里办个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才能办贷款。问题是我爷爷奶奶都去世三十来年了,我姥姥姥爷也去世十年出头了,我就不明白我大伯和大姨哪里来的继承权呢?不要跟我说可以让我爸妈立遗嘱,我爸也过世十多年了,怎么给我立遗嘱呀?而且我大伯大姨都是60多岁的人了,又跟我们不住一个城市,身体还不好,我都不好意思麻烦人家过来公证。真是坑死人的法律啊!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有些权力不能被继承,人身权、署名权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使用权不能继承
19年个税零申报也能打印纳税证明_个税0申报也有纳税记录,你是如何看待这一做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