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查封_法院查封集体土地上的房如何处置?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9:28:49 人阅读
导读:法院查封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及其附着物时不能直接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对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需经与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裁定...

法院查封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及其附着物时不能直接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对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需经与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法院与相关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应当告知权利人到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公开拍卖,债权人享有优先权,这时土地使用权方可与房产一起变更,新的房产主人也可以变卖。

一、法院查封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及其附着物时不能直接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对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需经与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二、法院与相关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应当告知权利人到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公开拍卖,债权人享有优先权,这时土地使用权方可与房产一起变更。

法院拍卖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其买受人是有限制的,必须是同一集体组织的成员。换句话说,也就是在同一个村的农民,才具有购买的资格,否则农村房屋管理部门(过去叫“村镇办”、“农房办”,后来又和“产权产籍管理所”归一起,现在叫“不动产登记中心” )就不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因为,按照司法解释,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归集体组织所有。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享受。

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房屋、山林等都进行了确权,进一步确定了农民财产产权地位。只有通过合法的渠道才可以流转。

法院执行也要遵循这些规定。因此,在拍卖农村房屋时,不具备同一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肯定连名都报不上,也就是不具备买受人的资格。但是只要符合条件,拍卖成交,法院肯定会保证买受人顺利完成产权变更。

法院对集体土地可以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 24 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 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 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 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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