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预售证卖房如何赔偿_无预售证卖房如何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6:59:54 人阅读
导读:没有预售许可证而卖房,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款,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

没有预售许可证而卖房,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款,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扩展资料: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购人应认真查验该证记载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以及是否包含所要预购的商品房。  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订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认定无效,除非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一定的资质或者是预售条件,否则购买的商品房就无法拿到房产证或者是无法入住,具体应注意审查下列事项: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和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房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应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相符。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者委托销售证明应当真实有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它代表了开发商售卖房子的合法性,如果购买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不止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受到了损失还得自己承担。

那如果购房者购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会有什么风险呢?

1.合同无效,若产生纠纷不受法律保护。建设部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期房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可以销售房屋以及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类似于“诚意金”、房款类的钱款。 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如果房屋发生任何问题或纠纷,也将不受法律保护,受到损失也只能自己承担。

2.不能办理贷款。开发商证件不全,在房产部门办理不了网签备案,银行也不会给办理贷款。换言之,只能一次性付款,到时候如果真的出现烂尾,那购房者的损失就更大了。

3.无法验收、无法办证的风险。如果预售证没拿到,说明前面几个证很可能出现问题,比如前期土地使用权不合法、不符合规划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等因素,即使能完成工程,也无法正常验收,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4.一房多卖的风险。由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是禁止其销售的,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时,并不能同步在房产登记机关进行产权预约登记(即俗称的网签),更不能进行合同鉴证,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风险就难以避免。

5.工程烂尾的风险。开发商明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卖楼是违法行为,仍然强行卖楼,基本可断定是资金实力不足,那么,出现资金链断裂、后续工程无法完成的风险就很高。

6.开发商携款逃跑的风险。一个楼盘无证就敢销售,本身就说明了开发商的品质问题。无证销售的房企很可能是自身资金周转不开或者资金不足,提前销售,购房者的房子和钱财都面临着风险,这场赌博赌注太大。

祺祺的表哥曾经就因为轻信所谓内部人员的话(称证件还是批示,很快就能下来),购买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交了首付。后来证件迟迟不下,还被爆出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丑闻,最后开发商还携款逃跑,表哥也为此付出代价,钱房两空。

所以祺祺还是劝告大家,购买期房还是要购买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之前应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或预售商品房的,属于违法行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销售或预售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出卖人(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购房者)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据此,若购房者不愿再购此房,应尽早起诉,解除预售合同。否则,若开发商在起诉前把预售许可证办出来了,预售合同很有可能不再被认定无效。若预售合同被认定无效,开发商应及时返还已收受的房款及定金,作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如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还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开发商 如果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这样的房屋是不得进行出售的。 如果购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 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 ,开发商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是可以认定为有效的。

感谢邀请!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收取首付售房不符合房管局相关规定,购买此类房屋有一定法律风险。

首先,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诉讼发生前己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合同有效,购房人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购房款,即无法享有物权,且有可能连购房款的返还都无法兑现。(赢了官司,开发商无财产执行案比比皆是)

其次,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前依次应当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以上四证均己取得且工程形像进度己完工75%以上,购买风险相对较小,但仍有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风险,因为不确定开发商是否严格按《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内容实施的工程建设,稍有偏差,预测绘一旦起规划则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

再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买房的最大风险是接受房屋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退还己收房款。

综上,开发商违规售房承担的责任风险远远小于回笼资金所带来的收益,乐于无证售房,购房人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风险巨大,不靠谱。



没有预售证卖房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要承担赔偿责任和退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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