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是共同财产吗_婚前单独所有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18:09:55 人阅读
导读: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谁出钱买的房子是谁的,婚后如果出于自愿,房本上可以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要知道这就意味着你送了一半买房钱给对方哟!离婚时别后...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谁出钱买的房子是谁的,婚后如果出于自愿,房本上可以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要知道这就意味着你送了一半买房钱给对方哟!离婚时别后悔。

看具体情形

你说的婚前买的房子, 如果没有贷款并且已经取得房产证,那么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婚前买的房子仅仅是付了首付,贷款没有还完,婚后你们一起共同还贷款,那么即使是婚前对方付的首付,但是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主要就是指在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我国的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明确规定,如果说夫妻双方并没有书面的约定的话,那么婚前财产即使在结婚以后,也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说的简单点。就是说如果这套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想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房产证写上你的名字。还有就是如果没有遗嘱指定这套房子将来给谁,那么房主离世以后作为夫妻,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父母买的房婚后过户给子女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以下情况:(1)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则该房屋是子女的个人财产。(2)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夫妻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好!

在目前社会上普遍面临的家庭婚姻问题面前,题主提到的这种父母顾虑,确实很现实,也完全可以理解

这里不讨论这种顾虑的好与坏,只就题主的问题做一个说明。

首先给出一个基本结论:

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变化、财产形式的变化,产生产权归属上的变化,除非做了产权人上的变更、或者书面做了约定。


以下从两个方面,分别解释一下上述结论: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依然属于个人

我们拿房产举个例子: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给自己的孩子买了一套房子,登记的是孩子自己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首先,房子的产权人归属于自己子女——因为出资人与子女配偶无关、登记与子女配偶无关。

我们再增加两个假设:

假设(一):房子是贷款买的

这时候,未来子女成婚之后,涉及到贷款偿还的问题。

  • 如果贷款也是父母给的、或者是自己子女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的,那么,贷款也与其配偶无关;
  • 如果贷款是子女夫妻俩人共同偿还的(包括一方用自己的工资偿还),那么,婚内偿还的贷款,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无论哪种情况,并不影响房产的归属——依然算作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只是会涉及到未来贷款共同承担、共同分割的问题。

假设(二):婚后把房子卖了、买了新房

这就涉及到形式上的变化。

假定自己的子女把婚前个人房产卖掉了,用卖的钱又买了一套新房、登记的也是自己名字。那么,这种转化,不会因为是婚内购买的,而影响房子的产权归属——依然算作子女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财产类型,同理。

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两种情况

我们还是接着上面的示例延伸。

假设自己子女在婚后,将房产中增加了对方名字。

这时候,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视同子女将一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了对方。

因此,这就是上述结论的第一种情况:产权人变更了。

再举个例子:俩人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

假设自己的子女与配偶之后签订了一份协议:说明这套房子的财产归属于双方。

这时候,虽然没有做房子产权上的变更,但是这种“合同”只要内容合法、自愿、不违背公序良俗,都可以认定为是有效的。这就是上述结论的第二种情况:双方书面约定了。

女方始前买房不属于芳同财产,因为是婚前女方单方面买的,属于婚前财产,与男方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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