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首先,借条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借条本身是永远有效的,不会因为时间的经过而变成无效。但是借条永远有效不等于该借条的诉讼时效永远不会过。民法总则有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那么出借人就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借款人就可以随时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一直没有要求借款人还款,而借款人也没有表明自己不还款,那么出借人就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那么该借条的诉讼时效就还没开始计算,这样一直下去,那就是永远不会经过诉讼时效。但是如果某一天,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而借款人拒绝还款,那么就从该天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当然,如果借款人说某一天还款,出借人也同意了,那么还款日期就有了,就从还款日期算三年。
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为写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就开始计算三年,除非有中断情况出现。不写还款日期,可以随时索要,且诉讼时效20年。
不请自来,莫怪莫怪